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龙江公布异地⾼考⽅案 须⾼中连读3年以上⿊龙江开放异地⾼考 省外考⽣今年可就地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省招委决定,2013年⿊龙江省普通⾼等学校招⽣考试报名⼯作将于11⽉5⽇开始。所有参加⿊龙江省2013年⾼考的考⽣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有关规定如下: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5⽇—11⽉23⽇。 报名条件为:户籍在⿊龙江省的公民,须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体健康;⾮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员⼦⼥,须具有我省⾼中学籍且⾼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龙江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尚未安排⼯作的退伍、转业军⼈,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民解放军⼠兵复员证》或《中国⼈民解放军⼲部转业证》。 下列⼈员不得报名:具有⾼等学历教育资格的⾼等学校的在校⽣;⾼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的在校⽣;在⾼级中等教育阶段⾮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等学校招⽣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校单独组织的招⽣考试)的考⽣;2012年参加普通⾼等学校招⽣全国统⼀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为:凡符合⾼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簿》和第⼆代《居民⾝份证》参加⾼考报名。应届⾼中毕业⽣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到户籍所在市(⾏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应届考⽣,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龙江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平考试(或⾼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所在市(⾏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龙江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在居住地市(⾏署)招考办报名;尚未安排⼯作的退伍、转业军⼈在居住地市(⾏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为确保考⽣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省招考办提醒考⽣注意: ⼀要按时参加⾼考报名。凡要参加2013年⾼考的考⽣,特别是往届⽣及其他各种特殊类型考⽣,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2年11⽉5⽇⾄11⽉23⽇期间,由考⽣本⼈持⼆代⾝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所有考⽣不得重复报名。 ⼆要审慎选择报考类别。凡要参加2013年⾼考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或有关艺术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凡要参加2013年⾼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考,或省内外体育院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均须按体育类报名。艺术、体育类考⽣须在参加⾼考报名后,⽅可参加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全省统考或有关艺术院校组织的校考。艺术类考⽣可在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但不可跨类兼报。各类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具体考试要求、考试科⽬及评分标准等将于近期陆续在⿊龙江招⽣考试信息港公布。 三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考⽣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民族”成分⼀项须与考⽣的《户⼝簿》和⼆代⾝份证信息⼀致,否则须由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共同认定;“随时能找到考⽣本⼈的电话”⼀项,考⽣务必留存⾄2013年9⽉录取结束前,始终有⼈值守、随时可找到考⽣本⼈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各⼀部,以便及时接收招考部门及有关⾼校的电话通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项,考⽣应写清记牢,以免录取后投递错误,耽误⼊学。 四要考⽣本⼈签名确认。考⽣需仔细核对《考⽣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本⼈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失误或由他⼈代签造成的⼀切后果均由考⽣本⼈负责。报名信息⼀经上报,任何⼈不得更改。 五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考的考⽣及相关中学均应⾃觉遵纪守法,凡在学籍、户籍以及民族成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惩。2013年⾼考报名期间,各级招考办将与各级教育⾏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并将继续采⽤居民⾝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落实“五严防”,即严防⾼中⾮应届毕业在校⽣报考;严防各类⾼等学校在校⽣报考;严防民族成分作假;严防各类⼈员*;严防“⾼考移民”。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xiaochengxu/1687460110a11572.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