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如何在WPS和WORD上去掉从网页上复制的格式,而保留文字
大家好!
小赵哥哥今天教你如何在WPS和WORD上去掉从网页上复制的格式,而保留文字!!!
经过无数次的尝试本人终于找到一种去除格式的方法,现在免费分享给大家!
虽然网上有好多种方法,但有的可行有的不可行如:通过“格式----样式与格式---清除格式”。这种方法对一般的文字管用,但对从网页上复制下来的文档不管用,可能是网页进行了编辑。
现在将这些方法告诉大家:
第一复制文档:
复制出来变成这样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
对于这种复制文字无法通过“格式----样式与格式---清除格式。”、
第二步:
通过选定文字“Ctrl+A全选文字”或者鼠标,然后点击“表格--转换--文本转换为表格”按照电脑默认即可。(列为1.行为X,文字分割位置选为“段落标记)。
结果如图所示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
第三步:再选定表格然后单击“表格-合并单元格。”
如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
第四步:“表格---转换---表格转换文本”选择“制表符”一项
如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
这种方法虽然麻烦,但对那些通过“格式----样式与格式---清除格式”不管用的方法来说很管用哦。
别怕麻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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