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
• 【公布日期】
• 【字 号】京卫疾控字[2012]6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12〕6号)
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三级综合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现就2012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诊时间: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设时间为2012年4月1日-10月31日,要求全天24小时开诊。
二、设有感染性疾病科的一级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9〕15号)要求开设肠道门诊。
未开设肠道门诊的医院,不允许接诊肠道传染病患者。
三、各肠道门诊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诊疗及抢救设备、常规药物和消毒药械,加强并规范抗生素的使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四、各区县要成立肠道传染病疫情处理小分队。4月5日前,将小分队人员名单、值班电话、肠道门诊开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五、各区县卫生局要对辖区内肠道门诊开诊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进行督导抽查,并视情开展应急演练和夜查。
六、2012年11月1日-2013年3月31日间,每个区县至少保留2所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24小时开诊,其余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可以停诊。2012年10月20日前将继续开诊的医疗机构名单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附件:
___________区(县)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情况汇总表
工作人员数量
医疗机地址
构全称 编码 电话 诊种类 时间
医师 护士 检验 其他
邮政联系肠道门开诊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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