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10-12月份有关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及电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13.03.19
• 【字 号】粤价[2013]58号
• 【施行日期】2013.03.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10-12月份有关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及电价的通知
(粤价〔2013〕58号 2013年3月19日)
佛山、东莞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
根据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规定,经审核,现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2012年10-12月份的上网电量及电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012年10-12月份执行0.65元/千瓦时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16445000千瓦时、13184600千瓦时、10705200千瓦时;执行0.521元/千瓦时电价的上网电量均为0(详见附件1)。
二、核定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2012年10-12月份执行0.66元/千瓦时(含接网费用)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14875832千瓦时、14356059千瓦时、16873732千瓦时;执行0.531元/千瓦时(含接网费用)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2651128千瓦时、4142661千瓦时、3126428千瓦时(详见附件2)。 附件:1.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2.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单位:千瓦时、吨
项目 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 2012年12月
全部上网电量 16445000 13184600 10705200
垃圾处理量 61210.56 63573.78 64760.29
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 17138957 17800658 18132881
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16445000
千瓦时的上网电量
执行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0
0.52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量
附件2
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单位:千瓦时、吨
项目 2012年10月 2012年11月 2012年12月
0 0
13184600 10705200
全部上网电量 17526960 18498720 20000160 垃圾处理量 53127.97 51271.64 60263.33
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 14875832
执行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6元/千瓦时(含接网费用)的14875832
上网电量
执行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14356059 16873732
14356059 16873732
6" x:fmla="=D2-0.531元/千瓦时(含接网费2651128
用)的上网电量
414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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