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

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11.26

• 【字 号】佳政办发[2012]41号

• 【施行日期】2012.11.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佳木斯市区2012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冬季城市管理水平,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及时、高效、有序清除市区冰雪,保障道路畅通,方便群众出行,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主导、区政府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和社会力量配合的原则。

(二)“以雪为令、即时除雪”原则。

(三)“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原则。

(四)“门前三包”原则。

三、职责分工

清雪责任主体单位:东风区、前进区、向阳区、郊区、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省收费公路管理局佳木斯管理处。

市区清运冰雪总面积为1838.06万平方米(不含2012年新增道路面积),其中:各区政府负责清运冰雪面积1618.66万平方米,负责新增道路的清运冰雪工作;市住房保障局负责清运冰雪面积184万平方米;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清运冰雪面积25.4万平方米;省收费公路管理局佳木斯管理处负责清运冰雪面积10万平方米。具体划分如下:

(一)东风区。东至佳抚收费站、南至安庆路南哈佳高速收费站、西至安庆街西墙(向北延至杏林路西墙)、北至松花江水面以及所负责的区街巷道、庭院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二)前进区。东至安庆街西墙、南至同三收费站、西至中山街西墙、北至滨江路以及所负责的区街巷道、庭院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三)向阳区。东至中山街西墙、西至红旗街友谊转盘北路边石以南路段西墙(光复路南墙向西延伸至万新街东墙以南)、南至同三公路、北至滨江路以及所负责的区街巷道、庭院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四)郊区。东起红旗街友谊路转盘以北东墙(向北延伸至松花江大桥西桥头)、南至光复路南墙(向西至万新街东墙以西)、西至西出口收费站(南北至延伸村屯南北界)、北至松花江大桥南桥头(红旗路延伸至鹤大公路红旗道口)以及所负责的区街巷道、庭院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五)市住房保障局。负责督促174个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所服务的184万平方米居民小区、庭院、巷道和小区通道的清运冰雪工作(与社区管理交叉的区域,由收费单位负责)。

(六)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青少年宫北侧广场、知青广场、滨江、胜利、杏林湖、西林、站前、街心、兴梅、双拥、西浦、绿云公园及园外周边人行道的清运冰雪工作;负责滨江路至小桥南桥头道路区域清运冰雪工作;负责南环路收费站负责产权区域清运冰雪工作;负责督办建筑施工工地内及“门前三包”责任区内清运冰雪工作。

(七)省收费公路管理局佳木斯管理处。负责鹤大公路江桥段出口至汤原方向转盘处的清运冰雪工作。

(八)因供热(供水、排水)跑、冒、滴、漏形成的积冰,由产权单位和管理部门限时清除,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时限及标准

(一)清运冰雪时限。

1、小雪。雪停后,主次干道1日内清运完毕,巷道两日内清运完毕,其余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

2、中雪。雪停后,主次干道12小时内打通,3日内清运完毕;巷道1日内打通,5日内清运完毕;其余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

3、大雪或暴雪。主次干道和区街巷道达到中雪标准时,1日内打通。雪停后,1日内第二次打通,主次干道在5日内清运完毕,巷道在7日内清运完毕;其余庭院、通道、小区达到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标准。

4、遇有突发性、灾害性降雪或节假日期间降中雪(含中雪)以上影响通行时,由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按照《佳木斯市市区灾害性降雪应急工作预案》执行。

5、降雪量等级以市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实际测量为准。

(二)清运冰雪标准。街路露路面、见道线,无冰雪、冰凌、冰包、鱼鳞片、冰雪界线,隔离带下无死角,社区、庭院达到无垃圾、污冰、冰雪混堆,垃圾收集箱、点周边无积雪杂物堆放,不损坏路面、井盖、路边石等市政实施,不毁坏树木。严禁使用盐类或以盐类为主要成分的融雪剂除雪。严禁向绿化带内堆雪。

各区政府要按照市清运冰雪指挥部指定地点倾卸冰雪。

郊区倾卸地点:松花江大桥北长胜村废弃地沙坑;

向阳区倾卸地点:滨江路原铁道桥下;

前进区倾卸地点:农垦九阳豆浆垃圾坑;

东风区倾卸地点:长安路砂石厂泄洪区废弃地。

五、监督考评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负责全市清运冰雪工作的监督考评,定期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市民代表组成的评审团于清运冰雪结束后对清运冰雪责任主体单位清运冰雪工作情况进行评审并予以通报。违反清雪管理规定的按《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清运冰雪指挥部,负责市区清运冰雪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总 指 挥:于长海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于长春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委督促检查室、市综合考核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市政协社会法制与城建委员会、市纪检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住房保障局、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气象局、财政局、物价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中级人民法院、市委老干部局、佳铁办事处、农垦科学院、佳木斯日报社、三江晚报社。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清运冰雪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综合考评等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长春兼任。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指导检查组。负责全市城区清运冰雪工作的指挥协调、检查考评工作。组长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兼任,人员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组成。

(二)督办检查组。负责对清运冰雪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问责。组长由市纪检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主任兼任,由市委督促检查室、市政府督办检查室、市综合考核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政府及清运冰雪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层级负责原则,把清运冰雪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本辖区(单位)清雪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各层面负责人信息网络,确保清运冰雪工作落到实处(报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清运冰雪工作将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对清运冰雪工作不达标单位实行黄牌警告,两次黄牌警告的责任单位不得晋评目标一类单位。

(二)加强配合、有序运行。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清运冰雪工作要求做好清运冰雪工作,其他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责任单位,完成好清运冰雪工作任务。市气象局要及时向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和责任单位报送天气预报;市公安交警支队要调配警力,配合清雪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要做好夜间清雪路灯照明工作。 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要动员和号召社会力量履行清运冰雪义务,主动投入到清运冰雪工作中,为创造优良生活工作环境作贡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全市清运冰雪工作的宣传力度,号召、引导市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清扫门前冰雪,形成政府主导、市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对清运冰雪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报导,表扬先进,曝光清运冰雪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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