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发(作者:)
合作协议
甲方:西部CA安全认证中心
乙方:西安阜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共同销售《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的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共同销售《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
二. 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相应的设备与场地。
2.
乙方提供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软件产品及技术服务。
3. 甲乙双方采用CWCA安全证书,共同促进双方的事业,共同努力,使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甲乙双方所面对的所有客户。
4.
双方以分享所收取的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服务费方式进行合作。
三.
乙方所提供软件产品具有以下功能:
1. 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 2. 邮件的安全性,在邮件传输途中基于CA加密。
3.
支持多域名解析
4. 传输所有邮件具有日志记录
四.
双方的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设备与场地。
2. 双方在宁夏地区市场收取的产品服务费,甲方获取服务费总额的80%,在其它区域所收取的产品服务费中,甲方获取该区域产品服务费总额的40%。
3.
甲方保证未经过乙方同意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任何内容或形式的修改。
4. 甲方有义务在产品制作、宣传过程中使用乙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商标、名称或 其他相关文字、图形及标志。
5. 乙方提供软件产品及服务。
6. 双方在宁夏地区市场收取的产品服务费,乙方获取服务费总额的20%。在其它区域所收取的产品服务费中,乙方获取该区域产品服务费总额的60%。
7. 乙方承担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方面的售后,维护,升级。
8. 乙方保证在其它区域不对本产品所涉及到甲方商业机密进行外泄。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第三方进行相关,相似内容的合作。
2. 乙方不得在宁夏地区与甲方以外第三方进行相关,相似内容的合作。
3. 因不可抗因素而使协议方不能履行协议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而引起诉讼,由乙方地区法院管辖。
6.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关于基于CA安全认证的邮件服务器产品不得签署同类销售协议。
六.
其它:
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协议期限: 此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西部CA安全认证中心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西安阜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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