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4日发(作者:)
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
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
《2011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意见》(国纠办发〔2011〕5号)和卫生部等六
部委《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
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规范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销行为,进一步
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
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实现目标
(一)政府主导,全省统一平台采购,全程监管,规
范高值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实现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全过
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高值医
用耗材价格,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遵循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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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规范、高效便捷;
(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五)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采购主体
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
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全省高值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高值医用耗
材集中采购活动。
四、适用范围
参与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所有医疗机构和高值
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采购机构等各方当事人,适
用本方案。
五、采购方式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可以实行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方式
进行采购。
六、采购周期
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
年。
七、实施机构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的具体实施和操
作。
八、公告方式
辽宁省医疗机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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