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发(作者:空调排名前十名)
“豪斯”(HOUSE):美国房地产
第一居住形态
公寓、"豪斯"和别墅构成三大物业形态
从总体上说,美国房地产市场不仅大而广,而且是一个居住型市
场。这表现为美国的房价总体水平比较低,房价总体上涨相对较慢,虽
然房价差异很大,但是互相影响较小。截至目前,除了个别大城市外,
美国绝大多数地区、三分之二人口居住的平均房价只有20-30万美元。
从建筑形态上看,美国房地产分为公寓(APARTMENT)和"豪
斯"(HOUSE);但是经济上和社会认知上,美国的"豪斯"与别墅
(VILLA)绝对不是一回事。公寓,"豪斯"和别墅构成美国三种最基本
的物业形态:公寓是城市和城镇居民的主要居住形态,"豪斯"是乡村和
郊区居民最主要的居住形态,别墅以及豪华公寓则是富人和富豪们居住
的主要形态。但是豪华和超豪华公寓只有中心城市才有,别墅则没有乡
村、郊区和城市的地域限制。
“豪斯”美国房地产第一居住形态
在美国,"豪斯"明确定义就是指单家庭房屋,多家庭就称大楼
(BUILDING),不再称为"豪斯"。"豪斯"占美国房地产单位总量的大约
70%,是美国房地产的第一居住形态。而且不管东南西北,美国不同地
区的"豪斯"如出一辙。"基本标准"是(根据2000年统计资料):全独立
(DE-ATTACHED),一般前后都有园子(FRONT YARD,BACK YARD),3
至4个卧室(分别占56%和24%),2个半以上的卫生间(51%,半套指没
有淋浴的卫生间),1至2个壁炉(61%),1至2个车库(85%)或者车棚
(4%,CARPORT),装有中央空调(90%),平均占地面积(LOT SIZE)
大约2000平米,平均建筑面积2400平方英尺,约等于240平米(仅比
1970年增加90平米),一层楼和二层楼的各占49%,另外2%为一二层相
间的"母女屋"。
美国的"豪斯"基本上是全独立建筑,当然城市里也有联体
(ATTACHED)和半联体(SEMI-ATTACHED)"豪斯",但只限于土地紧张
的城市。"豪斯"以自住为主,很少用于出租。美国城市里有很多联体建
筑物,主要是用于出租的三家庭,六家庭,八家庭甚至十几个家庭的大
楼,更多的是高耸入云的公寓大楼。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城市里
的"豪斯"(大部分在边远地区)开始向联体或叠加发展,开发商将过去
分散在每家每户的建筑面积和花园土地集中起来,用共享方式使居住者
获得相对更大的空间。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建筑物并没有如同国内称为
联体或叠加别墅,也没有称为"豪斯",联体的叫"汤豪斯"(TOWN
HOUSE),叠加的叫公寓(美国认为已经成为多家庭建筑物)。
形态各异的公寓
美国的"豪斯"形态非常一致,而公寓则从三家庭建筑物到拥有几百
个单位的大楼,形态各异。
公寓是美国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最主要的居住形态,也是租赁市
场最主要的房屋来源。目前占美国家庭总数14%,约1500万个家庭居住
在各种各样的公寓里。以纽约曼哈顿来看,大楼式公寓最为普遍。换句
话说,不管穷人、平民、富人和富豪都是居住在这类公寓里,只是档次
和价格大不相同。曼哈顿一套普普通通的100平方米的产权公寓价格在
50万美元以上,与皇后区一栋240平方米独立或者联体"豪斯"相当,甚
至还要贵许多。
豪华和超豪华公寓价值不菲
曼哈顿地区富人和富豪居住在豪华和超豪华公寓价格极其昂贵,价
格差异也极大。一般来说,豪华公寓价格与别墅相当,超豪华公寓(称
豪宅,LUXURY APARTMENT或LUXURY HOME)价格与顶级别墅(也称豪
宅)相当。
曼哈顿传统的顶级公寓位于中央公园东?的第五大道和公园大道,
附近是顶级商业街麦迪逊和莱克辛顿大道,西面是视野开阔,风景优美
的中央公园,主力房型面积500平米以上,最豪华的是面积1000平米以
上三层复式,价格也早就从过去几百万美元飙升到几千万美元甚至上
亿,这里是传统意义上的富豪及其后代在纽约的主要居住地。
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一大批演艺名流介入,相对价格较
低的中央公园西大道的公寓(从东面看中央公园)房价急剧飙升,目前
已与公园东的公寓接近,那里是金融界、演艺界新贵和国际名流的主要
居住地。最近地产大王唐纳德-川普开发的、位于中央公园西南角哥伦
布广场,既可浏览公园美景又可眺望哈德逊河的"时代华纳大厦"(时代
华纳公司买下冠名权),开盘价为每平方英尺4000美元,相当于每平方
米33万人民币(4万美元左右),每个楼层起价4亿美元。
由此可见,在广大乡村和郊区房价依然相对便宜的同时,美国不乏
世界上最昂贵的房子。
合作公寓是平民的安乐窝
曼哈顿既有"价值连城"的超级豪华公寓,也有价格和租金相对便宜
的合作公寓,称为"考帕"("CO-OP"即"CO-OPRATION"缩写)。
很长一段时间里,纽约房地产投资商(既有个人和家族,也有企业
和集团,包括上市公司)和美国其他地方的投资商一样,建造了很多只
租不卖的公寓。后来美国政府通过了居住法和租金控制(RENT
CONTROL)法案,限制租金漫无边际乱涨,投资商利益受到制约,
开始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寓中的单位。但是由于财务状况造成产权不能明
确划分,这类公寓就只能像股份公司那样,根据出售单位的面积、朝
向、楼层等因素出售股份,成为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的合作公寓。买入
和转让居住权实际上就是买入和转让相应的股份,买入者成为该物业的
一名股东。
合作公寓在纽约、甚至在曼哈顿普遍和大量存在,但是上世纪70年
代后,美国新造的公寓都是旨在出售的产权公寓,称"康
斗"("CONDO",即"CONDOMINIUNS"的缩写,产权概念与国内完全相
同)。产权公寓由于产权明晰,买卖方便成为美国新造公寓的主流。但
是由于品质好价格高,购买者主要局限于中产阶级以上。美国绝大多数
的"康斗"以居住为主,出租比例较小,投资商也不再保留单位用于出
租,这与合作公寓有很大不同。
合作公寓是美国城市里中低收入居民最主要的居住形式,也是租赁
市场最主要的房源。目前纽约大多数合作公寓依然保持着一栋大楼里有
买有租的混合状态。投资商能卖则卖,不能卖(价格不好的话)就租。
或者采用先租后买,以租转买(RENT TO BUY)方式吸引买家。纽约"康
斗"价格日益高涨,但是合作公寓价格相对较低,一是因为大部分合作
公寓年代已久设施陈旧;二是很多合作公寓"背负"银行巨大债务(贷款
用于维修和更新),需要还本付息;三是不少合作公寓受到租金控制,
租金不高销售价格当然也就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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