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腾讯电脑管家杀毒软件)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
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
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
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 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
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
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
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
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
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
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
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
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
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设 立
第五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
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
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
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
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
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
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
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
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
立党组。
第六条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
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
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
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
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xitong/1715347047a2604194.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