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发(作者:华为watch3)
中英文混排注意事项(1)英文大小写
中英文混排注意事项(1)
英文大小写
1. 属于普通名词性质的英文单词或词组,首字母一律小写,无论是出 现在中文句子
的开头、中间还是末尾。(注意:即便位于中文句子开头也用小写形式,与英文中句子开
头一律大写的规则无涉。)
例:
sweet as sugar这一英文习语,其中文不妨译作“甜如蜜”;至于 dead as door-
nail,中文只宜是“死得梆梆硬”;英语中说 dry as a bone,中文中完全可以说“干得
像柴火”。
2. 属于专有名词性质的英文单词或词组,首字母必须大写,不论其在中文句子中的
位置前后。
例:
英语中的人名和人身代词常可用来指称所写的作品或说过的话,如read Byron译成
中文时最好加字说明,即“读拜伦的诗”。
3. 如夹用的成分本身是完整的英文句子,其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应保留原来的大写
形式,无论其是陈述句、疑问句还是感叹句,也无论其是出现在中文句子的开头、中间还
是末尾。
例1:
原文的繁简、虚实、轻重、显隐、平奇等等特点,翻译时决不能漠然视之。否则,无
论是把He is seriously sick译作“他已日薄西山、人命危浅、朝不虑夕”,还是把 Leave
it to me译作“老兄公务繁忙,这件事就不用费心了,一切都由小弟我来操办”,都完全
可以被某些人以“重神似不重形似”为依据把它们说成是“传神之笔”,而且还可以誉之
为“完全像……中文创作,没有翻译痕迹”等。但这是不成的。
例2:
A. 他在争辩中最后提的问题是:“ Does the end justify the means?” [优选]
B. 他在争辩中最后提的问题是“Does the end justify the means?”。[正确]
4. 如夹用的英文成分本身只是句子片段而非完整句,则按常规的英语语法遵守其大
小写规则,不论其在中文句子中出现的位置。
例1: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中国话说“我生于某年某月”(主动态),英语永远是“I
was born in … ”(被动态)。
例2:
“而她宠爱的小少爷倒回来了……(他)将要继承她的大部分财产呢。”这句话的原
文是:“On the other hand, the younger son who is her favorite … and is expected
to inherit most of her money, made his appearance.” 现在这样把is expected径直
译作“将要”不妥:按欧洲人习惯,财产继承问题完全以本人所立遗嘱为准,而这在本人
死前全都秘而不宣,旁人根本无从得知谁“将要”继承谁的逃产。所以这句译文情理上不
通的。原文is expected的意思只是大家都想着(或认为)他可能将要继承等,这点在译
文中绝不能略去。
5. 如计划夹用的英语成分行数在四行以上(包含四行),则建议按英文引语的规则
进行上下空行、缩进、换字体处理,并保留其按常规的英语语法进行大小写的规则。(注
意:这里是泛指意义上的“夹用”其实是“引用”,“换字体”不仅是改斜体这一种办
法。)
例:(略)
6. 如计划夹用的英语成分属于诗歌体的,一般有两种处理办法:
(1) 行数多的,或分上下阕的,多个段落的,或本身带序的,最好按引文英语规则
进行空行、缩进、换字体处理,并保留其按常规的英语语法进行大小写的规则。(同上条,
同时注意诗歌的序言与诗歌正文本身的字体要区别)
例:(略)
(2) 行数少的情况下——也有人不论其行数多少——夹在中文段落当中时,英文
诗歌各句之间用“/”分隔接排即可,并保留原有的英语诗歌的大小写规则(即每行开头
要大写,不管上一行句末是句点还是逗号)。
例:
“新月才看一线明,气吞碧落便横行。初三自诩清光满,十五何来皓魄盈?”据传由
仓央嘉错所写的这首讥小人得意便志得意满的道歌,较接近曾缄七言版的英译是这样的:
“The crescent only shows its dim thread-like light, / But it wagers, of putting the
azure under its sway. / If a third-day phase brags and boasts full bright, / How can
it be all clean and clear on fifteenth day? ”
(样例来源于黄雨石前辈、行标及本人的收集;同时鸣谢书小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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