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发(作者:东芝笔记本电脑怎么样)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依据,其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
因此,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而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那你对于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又了解多少呢?为你整理了一
些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希望你喜欢。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篇一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
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
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
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
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
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
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
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
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
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
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
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num/1713533964a2267938.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