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qq好友恢复软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办字〔2011〕240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
局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
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对于推
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最近,中央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
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通知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
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促进社会主义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
抓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摆在重要位置,作出专题部署,在全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
神的热潮。要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取得学习实效。要积极运用集中学习、广泛宣
讲、轮训培训、专题研讨、理论研究、辅导讲座、典型发言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认真学习全会文件,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我国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入
领会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深入领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
路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入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入领会新形势下
推进文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
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本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情况、经验和典型事
例,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学习贯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人民的精神
家园,也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
要支撑。加强文化建设,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解文化发展难题,推动文
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于充分发
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
和自觉抓好中央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项部署的落实。
(三)切实增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是国家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
持发展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支持国有文化单位和教育机构开展公益文化活动、支持国
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维护文化
发展市场秩序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肩负着光荣使命。要真正把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摆在
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中央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
深化在认识里、体现在措施上、落实到实践中,努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工
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积极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准入机关,要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类文化
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国家投资、资助或拥有版权的文化产品无偿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鼓励其他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等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
体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
(五)支持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
支持文化企业以连锁方式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支持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
(六)支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
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在商标审查和评审中,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严格把关、
依法审查,对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一律不予注册。加强对企业
名称的监管,凡属于不良文化的企业名称申请,一律不予核准注册。
三、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七)积极支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支持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
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
展提供重要支撑。支持创意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发展,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旅游、体育等
相邻企业的对接和互动,促进市场主体融合发展。支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跨地
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文化企业强强联合、组建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做大
做强优势文化企业,为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组建集团提供制度支持。
(八)积极服务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
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以知识产权出资,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支持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
(九)积极支持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
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及在华进行文化科技研发、服务外包的外商投资
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能够体现其功能特点的文字表述,其中使用外国(地
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
民币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十)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中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文化事业
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
规定的其他名称。
(十一)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准入
环境,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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