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关于2012年度兴盛煤矿停产情况说明
现将本溪市溪湖区兴盛煤矿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2012年度停产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 根据溪湖区安监局下发的《转发关于做好年末及“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溪安监发【2011】133号)文件要求,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停产放假38天。
二、 2012年2月7日区安监局召开辖区煤矿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根据《转发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全市煤矿恢复生产和技术改造复工工作的通知》(溪安监发【2012】1号),根据会议精神,恢复生产前要进行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工作,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3月14日全矿停产35天。
三、 因辽阳大黄二矿发生“3.22”瓦斯爆炸,按区安监局通知及3月24日收到区安监局下发的《转发关于辽阳市大黄二矿“3.22”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溪安监发【2012】27号)文件要求,全矿停止一切井下作业,除通风、排水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进入井下,3月23日至4月24日全矿停产32天。
四、 因台风影响,根据溪湖区安监局下发的《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溪安监发【2012】70号)文件要求,我矿从8月26日至30日停产5天。
五、 根据9月4日市安监局召开全市煤矿负责人会议,根据攀枝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要求全市煤矿停止一切采掘活动,只允许隐患整改,从9月4日至10月15日全矿停产41天。
六、 根据本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庆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本安委办发【2012】62号)文件要求,“十八大”期间全市煤矿全部停产停工,从2012年11月7日至2012年11月19日全矿停产12天。
2012年度合计停产时间为:163天
特此说明
本溪市溪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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