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发(作者:)
集合的含义及其表示
一、集合
1.集合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成为集合。
(1)集合中的对象称元素,若a是集合A的元素,记作
aA
;若b不是集
合A的元素,记作
bA
;
(2)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满足:确定性、互异性与无序性;
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
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
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无序性:集合中不同的元素之间没有地位差异,集合不同于元素的排列
顺序无关;
(3)表示一个集合可用列举法、描述法或图示法;
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
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注意: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
要注意,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4)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
*
或N
+
;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2.集合的包含关系
(1)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则称A是B的子集(或B
包含A),记作A
B(或
AB
);
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若A
B且B
A,则称A等于B,
记作A=B;若A
B且A≠B,则称A是B的真子集,记作A
(2)简单性质:1)A
A;2)
A;
(3)若A
B,B
C,则A
C;
B;
(4)若集合A是n个元素的集合,则集合A有2
n
个子集(其中2
n
-1个真
子集);
3.全集与补集
(1)包含了我们所要研究的各个集合的全部元素的集合称为全集,记作U;
(2)若S是一个集合,A
S,则,
C
S
=
{x|xS且xA}
称S中子集A的补
集;
(3)简单性质:1)
C
S
(
C
S
)=A;2)
C
S
S=
,
C
S
=S。
4.交集与并集
(1)一般地,由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
A与B的交集。交集
AB{x|xA且xB}
。
(2)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称为
集合A与B的并集。
并集AB{x|xA或xB}
。
注意:求集合的并、交、补是集合间的基本运算,运算结果仍然还是集合,
区分交集与并集的关键是“且”与“或”,在处理有关交集与并集的问题时,常
常从这两个字眼出发去揭示、挖掘题设条件,结合Venn图或数轴进而用集合语
言表达,增强数形结合的思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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