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发(作者:)
科技论文发表奖励办法
为鼓励医务人员发表科技论文,推进科技论文发表的数量及质
量,扩大道医院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
定本奖励办法。
一、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医院员工(含兼职人员),第一作者单位
署名必须是医院。
二、在Nature、Science上发表论文,予以特别奖励(医院排名
1奖励5万元;医院排名2奖励3万元;医院排名3以后奖励1万元)。
被国际《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入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信
息来源以国家科技部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为准)。
三、在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著800元,
每篇综述、经验介绍或个案报道300元。
四、年度评选优秀论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
3名。颁发优秀论文证书,作为考核、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并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大会主持2000元,大会发言1000元,
分会发言800元,墙报300元;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大会主持800
元,大会发言500元,分会发言200元,摘要100元;参加省市级学
术会议,大会主持500元,大会发言200元,分会发言100元。
六、在非国际(SCI收录)及非国家科技部确定的统计源期刊上
刊发的论文或公司主办的会议上发言,医院予以表扬,不作物质奖励,
不报销版面费。
七、年度内同一篇论文多次发表或发言,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同一篇论文在同一年被两个以上文献收录者,只奖励一次。
八、参加国际、国内、省市各级学术会议者,于会议结束后1周
内将会议材料交科教部存档,包括会议论文汇编、大会发言幻灯、会
议相关图片等。
九、版面费报销:作者先自行垫付版面费,文章正式发表后,持
论文原件、复印件(含论文内容及杂志封面)、版面费发票到科教部
办理存档手续,填写报销单据,持院长签字的单据到财务报销。
十、奖励申请办法:奖励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申报,个人申报,
科教部审核后,年底统一发放。若本年度最后一期未赶上本次奖励,
可延续到下一年。凡不能向科教部提供存档材料的均不予奖励和报
销。
十一、在申报本奖励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通报批评、
取消其奖励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和给医院造成的影响追究当事人责
任并罚款。
十二、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科教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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