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发(作者:)
用组织结构图讲解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山东曹县第三中学 苏长荣 邮政编码:274400
一、 三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分立
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中央政权机关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如下面图片1所示:
美国联邦中央
政权机关
总统及政府 国会 联邦法院
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负责实施法律
负责立法
负责审查法律
美国联邦中央
政权机关
总统及政府 国会 联邦法院
行政权 立法权 司法权
负责实施法律
负责立法
负责审查法律
图片1
二、三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
三种权力之间又是相互制衡的。 对行政权的制约表现在: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
对立法权的制约表现在: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律。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对司法权的制约表现在: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如下面图2 所示
总统政府否决、议权国会批准、监督联邦法院宣布批准任命宣布违宪 三权之间的权力既有分立又有交叉,相互制衡,如下面图3所示。任命法官违宪
图片2
总统
法院 国会
图片3
三、三权分立制的含义及实质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这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按照三权分立原则组织国家机构,可以防止少数人专权,使民主制度不至于转变为专制制度。这有利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它有效地维护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但是,它也有明显的弊端,三大权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虽然三大权力机关相互制约、平衡,却没有一个代表人民意志的权力机关,因而不可能实现人民群众的多数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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