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发(作者:)
Java编码规范之数据对象命名数据对象分多种,为⽅便阅读并区分各数据对象的⽤途,习惯将数据对象分为以下⼏类,供参考:
1. 持久对象 PO(persistant object)对象关系映射(ORM)概念的产物,基本上对象的成员变量对应了数据库中⼀⾏记录各字段的映射,⽅便实现ORM的持久层框架如(Ibatis)在读取数据的时候将数据库⼀⾏记录快速转换为对象供业务层使⽤。因此,持久对象PO⾥边本应该不包含逻辑,只有标配的getter和setter⽅法即可。2. 数据对象DO(data object) 或 值对象VO(value object)通常⽤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PO⼀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已。但PO对象中成员变量严格与数据库⼀⾏记录的字段严格⼀⼀映射,但DO或者VO可以不是这样的,只要业务层对象之前交换需要的数据字段即可,因此承载的数据⽽⾔ DO <= PO。3. 数据传输对象DTO/TO (data transfer object)⼀般⽤于不同应⽤程序之间传输的数据对象,同个应⽤程序内部⼀般⽤DO即可。4. 业务对象BO (business object)封装业务逻辑结果的业务对象可以包含多个类型的DO/VO或者PO等,⼀般封装好的BO可以包含各个维度的结果数据直接给Control层直接使⽤,⼀般体积会叫DO或PO⼤。5. 简单⽆规则java对象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纯传统意义的java对象,只有属性字段及setter和getter⽅法,其中DO、PO⼀般可以称为POJO。实际项⽬中,⼀般不会有命名POJO的习惯。6. 数据访问对象DAO(data access object)负责持久层的操作,并为业务层提供接⼝,⼀般配合PO针对数据库的CURD操作使⽤。以上对象命名纯属个⼈⽐较认可的对象命名习惯,⼀般还要结合团队的命名规范和项⽬的分层决定,命名规范区分开来只为开发减少沟通成本,如果没有必要,⼀切从简即可!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web/1689826915a289035.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