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发(作者:苹果手机评估价格查询)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城市公园新
冠疫情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二
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2.05.25
• 【字 号】沪绿容〔2022〕 84号
• 【施行日期】2022.05.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城市公园新冠疫情
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直属公园、市公园中心:
针对近期上海疫情发展形势,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做好城市公园逐步恢复开放工
作,全力配合全市复工复产,根据市防控部门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
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以及部署“场所码”“数字哨兵”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我局
在《上海城市公园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一版)》(以下
简称《工作指南第一版》)基础上,修订形成《工作指南第二版》。第二版调整了
工作人员上岗健康要求、游客入园管理要求,增加人员管理、静默期管理、外来公
务人员管理和场所码、“数字哨兵”规范部署管理等内容。在满足本区疫情防控要
求的情况下,郊区城市公园5 月 31 日之前可以自行掌握开放时间,中心城区
城市公园6 月 1日之后逐步恢复开放。
现将《工作指南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遵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做
好公园恢复开放各项工作,逐步、有序恢复公园开放。本工作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
行,原《工作指南第一版》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城市公园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二
版)》调整内容说明
2.上海城市公园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二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上海城市公园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逐步恢复开放的工作指南(第二版)》调整内
容说明
根据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关于印发
〈关于部署“场所码”“数字哨兵”工作指引〉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2〕
660号)要求,对照《工作指南第一版》调整以下内容。
一、在《工作指南第二版》中的新增内容
(一)新增“公园工作人员管理要求”板块
1.《工作指南第一版》“恢复开园前的工作要求”板块中第8条“工作人员上
岗健康要求”调整至此板块,并增加静默期管理。具体内容变更为:首次到岗须具
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进行当日抗原测试,测试结果阴性方可上岗。其
中,在5月31日之前,对于来自管控区、封控区等地区的返岗人员及新上岗人
员,实施2-3天静默期管理(第6条)。
2.《工作指南第一版》“恢复开放后的管理要求”板块中第23条“公园工作
人员应做好核酸和抗原检测”调整至此板块。具体内容变更为:5月31日之前恢
复开园的,按照所在属地要求频次,开展核酸筛查,并每日加测1次全员抗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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