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2024年3月25日发(作者:)

南京师范大学文件

宁师大〔2011〕40号

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

学术期刊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

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术期刊△ 认定△ 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 2011年10月27日印发

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促进学术精品的产生,提升学

校的整体科研水平,现对学术期刊予以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权威期刊

1. 我校认定的一级、二级权威期刊(包括中、英文版)。

2. 《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入选期刊论文以及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视

同一级权威期刊论文;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

论文章,视同二级权威期刊论文。

3. 有限认定《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为我校二级权

威期刊。

(二)核心期刊

1. 人文社科类中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

刊;

2. 理工科类中《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源

期刊;

3.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和《南京

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工程技术版);

4. 未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 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

和EI(工程索引)收录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外、海外学术期刊。

(三)省级期刊

未列入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范围,但具有正式刊号并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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