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普拉斯《女拉撒路》的语义含混现象

析普拉斯《女拉撒路》的语义含混现象


2024年3月9日发(作者:)

第27卷 第10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7 No.10

2018年10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Oct. 2018

文章编号:1008-8717(2018)10-0034-04

析普拉斯《女拉撒路》的语义含混现象

李 莹

(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北京 100871)

摘 要:《女拉撒路》是自白派代表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作品,也是该派的经典之一。诗中感情充

沛的“自白”以及死亡与复活的主题成为读者和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但其丰富的语义含混现象却鲜受关

注。深入分析《女拉撒路》中的语义含混现象有助于深化对这首自白诗的理解,通过挖掘诗中词语、语法、

思想等方面的朦胧语义,可以探视作者复杂的心灵世界,更加凸显自白诗的特点。

关键词:《女拉撒路》;自白诗;语义含混

中图分类号:

I

106 文献标识码:A

The Semantic Ambiguity of Sylvia Plath’s

Lady Lazarus

LI Ying

(The Institut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Comparative Culture,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Abstract:

Sylvia Plath’s poem

Lady Lazarus

is one of the most typical confessional poems. The sentimental

“confession” as well as the theme of life and death in this poem have always been favorable subjects for academic

research, but the semantic ambiguity which largely features the whole piece has somehow been neglected. The

poetess’s ambivalence is reflected in her diction, grammar, and expression. A thorough analysis of these aspects may

help the reader better understand Plath’s internal world and also showcase some fundamental traits of confessional

poetry.

Key words:

Lady Lazarus

; confessional poetry; semantic ambiguity

西尔维亚

普拉斯(Sylvia Plath)创作的《女

拉撒路(Lady Lazarus)是自白诗(confessional

poetry)的典范性作品之一。在这首诗中,语义朦胧

不清的情况频频出现,我们可以结合诗歌主题,对

这些语义含混的现象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和

解读。该诗的含混现象与其“自白”的特色相得益彰,

折射出诗歌主人公错综复杂的内心世界,也让读者

从一定程度上窥探到普拉斯本人丰富的思想情感状

态。

作为一个诗歌流派,自白派于二十世纪五十到

六十年代兴起于美国。“自白派诗人的主要代表人

物有罗伯特

洛厄尔、约翰

贝里曼、W

D

斯诺德

收稿日期:2018-05-04

作者简介:李莹(1990-),女,福建南安人,北京大学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所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比较诗学。

34

格拉斯、安妮

塞克斯顿和西尔维亚

普拉斯等。”

[1]309

自白派诗人的大多数诗歌皆可视为自述或半自述的

作品,因为作者乐于将自己的私人生活当作创作的

原型和素材,或借诗歌抒发心声,尤其是负面情绪;

或以亲身经历为蓝本、通过虚实结合的手法构建一

个文学与生活相互融合的独特世界。正是由于这种

自白的性质,自白诗往往叙述了耐人寻味的情感体

验和心理活动,展现出诗中人物抑或作者本人复杂

的思想状态。诗歌《女拉撒路》可谓这方面的代表。

该诗创作于1962年10月,以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

细腻地刻画出一个死去的女人在获得重生之前的内

心意识流动。思想意识的复杂性与诗歌中的词句、

语法和修辞手法等因素相互交织,在多处碰撞出含

混的效果,这也为诗句含义的多重阐释提供了可能。

含混(ambiguity)是二十世纪英美新批评的一

个重要范畴。威廉

燕卜荪(William Empson)在

1930年出版的《含混的七种类型》(Seven Types of

Ambiguity)当中用含混概念指代一切言辞方面的微

妙之处,他认为含混往往会使读者对同一作品产生

不同反应,

[2]1

更值得注意的是,燕卜荪还细致入微

地分析了诸多诗歌作品当中的含混现象。自此书出

版后,含混作为一种独特的诗歌创作手法,开始被

广泛地应用于文学批评领域。

[3]20

诗无达诂,含混

无疑为诗歌增添了一分神秘的魅力。在自白诗这种

特定的诗歌类型中,含混现象尤为引人注目,因为

具有自白性质的思想流动容易引起语义上的含混,

而意义的朦胧则让诗歌当中的所言所思读来更加真

实可信。普拉斯的这首诗歌恰恰彰显出自白内容与

含混色彩的完美融合。由此,不妨以含混为切入点,

借鉴新批评的细读法详细分析《女拉撒路》中的语

义朦胧之处。

《女拉撒路》总共分为二十八个诗节,每个诗

节包含三个诗行。从第一个诗节开始,普拉斯就卖

了一个含混的关子:

I have done it again.

One year in every ten

I manage it——

[4]244

作者第一句便提出了“it”。根据英语语法,

第三人称代词“it”通常指代前文出现过的内容,

这里的“it”无法指向任何“上文”,只能在“下文”

当中慢慢显现,因此它制造出一种暧昧的戏剧效果,

很容易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从后面的内容可以看

到,“it”的含义将随着诗歌的推进而逐渐明朗化,

然而,读者必须非常细致地阅读、反复地推敲,才

能把握住这种朦胧的意味。通过第一节可知,“it”

指示的这件事每十年都会发生一次。在此后的第七

和第八节,我们可以找到作者提供的另外一些暗示:

And I a smiling woman.

I am only thirty.

And like the cat I have nine times to die.

This is Number Three.

What a trash

To annihilate each decade.

[4]244-245

在第七节中,主人公简单地介绍了自己:“我”

今年三十岁,是一个笑容满面的女子。这里作者提

到了猫有九条命和“die”(死亡)一动词,暗示

了死亡和复活的主题。“This”与“it”有关,说

明后者所指代的事情已经发生了第三次(Number

Three)。

诗歌的第十二和十三节处,“it”再次出现:

Nevertheless, I am the same, identical woman.

The first time it happened I was ten.

It was an accident.

The second time I meant

To last it out and not come back at all.

I rocked shut

As a seashell.

They had to call and call

And pick the worm off me like sticky pearls.

[4]245

到此,“it”和与其相关的“This”(第八节第

一行)总共出现了五次,但它的含义仍然模糊不明,

若隐若现。直到第十五节,诗人清晰地提出对“死亡”

的看法,“it”的意思才相对显化:

Dying

Is an art, like everything else.

I do it exceptionally well.

[4]245

在这里,“it”的意思已经比较明朗,它指向

的应该是“死亡”。回顾第一诗节,普拉斯以死亡

拉开了整首诗的序幕,颇有反讽的味道,更有趣的

是,诗中的死亡还与重生密切相关。标题的拉撒

路是《圣经

新约》中的人物,在《约翰福音》第

十一章里,他被耶稣从坟墓中唤醒而复活,因此诗

题早已隐晦道出复活的主旨。开篇的几个诗节也直

接或间接呼应了拉撒路复活的故事,而诗人在第六

诗节中则明确宣告:“我”被墓穴所腐蚀的肉身

很快便会复原。

[4]244

联系第一节、第七、八节和第

十二、十三节等内容,可以如此推测:“我”是一

个能够死而复生的奇女子,正如第二诗节中提到的

“walking miracle”(活生生的奇迹),“我”经历

了如同《约翰福音》中拉撒路复活的神迹。“我”

每十年都会遭遇一次死亡,像拥有九条命的猫一

样,肉体消亡,然后再重获新生。“it”是这首诗

里一个关于含混的典型案例。由于作者将真相后置

并采用非常含蓄的表达方式,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便

容易受到上下文等因素的干扰,把“it”和相邻的

词句线索串联,解读成其它的含义。比如“walking

miracle”紧接着第一节的“it”出现,我们可能会

把两者相联系,认为“it”暗示着某种“奇迹”。

随着阅读的推进,我们又可能把“it”和第十二节

35

的“accident”联系在一起,导致阐释的偏差。我们

必须通读全诗,把握其独特的结构和叙述方式,才

能较好地解决“it”的含混问题。

第三诗节中的“featureless”也充满了歧义。

我们需要联系上下文的语境(第二至四节)来解读

“featureless”的多重含义:

A sort of walking miracle, my skin

Bright as a Nazi lampshade,

My right foot

A paperweight,

My face a featureless, fine

Jew linen.

Peel off the napkin

O my enemy.

Do I terrify?——

[4]244

第三诗节第三行提到的“Jew linen”(犹太亚

麻布)其实与亡者有关。古时候,犹太人会用亚麻

布裹住死者的尸体,随后下葬。联系上一节中提到

的“walking miracle”,我们便会发现,上述三诗节

是对标题暗示的拉撒路复活一事的首次呼应。在《约

翰福音》第十一章里,耶稣对着坟墓中的拉撒路大

声呼叫,使得后者复活,复活的场景如下所述:

And he that was dead came forth, bound hand and

foot with graveclothes: and his face was bound about with

a napkin.

[5]1508

死者便出来了,脚和手都缠着布条,面上还蒙

着汗巾。

[6]1662

第四诗节第一行里的“napkin”(小块布或手帕、

汗巾)恰好也对应了《约翰福音》中提到的死者脸

上的汗巾。普拉斯这三节的描写不仅是对拉撒路故

事的引用,更像是对《新约》典故的戏仿(parody),

因为《新约》旨在赞颂耶稣的神圣与伟大,而普拉

斯却把原故事里的配角变成了诗歌当中的主角,还

是一位性情看似阴郁古怪的女子。那么,第三诗节

中的“featureless”该作何解释?英文里,“feature”

包含“特征、特点、容貌”等意思,这个词的多重

含义造成了相关语句的含混效果。如果将“feature”

解释为“特征”,“featureless”就是“平凡无奇”

之意,我们便可以这么解释上述诗句:虽然即将重

生,但“我”仍然处于尸体的状态,因此脸上还覆

盖着死后被裹上的一块普通的犹太亚麻布。然而,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除了裹尸布外,“linen”也可

以有其它解释。不妨把这两行诗视为一个隐喻,把

“linen”当做单纯的喻体来看。这个隐喻将“我”

的脸比作一块亚麻布。这时,如果从“容貌”这层

意思来理解“feature”,“featureless”这个词还可

以导向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容貌全无”,这

种解释可以行得通,因为诗中的主人公可能已经死

去了一段时间,身体早已腐烂,面容肯定也不复存

在,因此如果说复活前的她像亚麻布一样、“没有

36

容貌”,这是解释得通的;“featureless”的第二种

解释是“面无表情”,或许诗中女人刚刚死去,尸

体依然完好,但她却以冷漠的表情面对这个世界,

甚至带有厌恶、厌倦的情绪。

诗歌的字里行间还透露出叙述者对于死亡的含

混态度。在第十四诗节中,女主人公谈到第二次死

亡后人们对自己的救治:

They had to call and call

And pick the worms off me like sticky pearls.

[4]245

这里的“worms”(名词复数,意为“蠕虫”)

让人联想到尸体腐烂后招来的蛆,因此它象征着死

亡。但女主人公把蠕虫比作“sticky pearls”(黏糊

糊的珍珠),一则反映出一种以丑恶为美的不寻常

心态,一则表现出她熟悉死亡、亲近死亡、无惧死

亡的态度。如前文所述,她在紧接着的第十五诗节

中还把死亡当做艺术来赞美。这些都反映出诗中女

人对死亡的热衷。但在第十六诗节的第一行中她又

马上指出:“I do it so it feels like hell”,死亡同时

也让她品尝到地狱的滋味。由此可见,文中主人公

对死亡怀有非常矛盾的态度,她一方面以死亡为乐

趣,另一方面又从死亡当中体验到黑暗和痛苦。

在第十七诗节中,女主人公再次以近乎玩笑的态度

发表了对死亡的看法: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in a cell.

It’s easy enough to do it and stay put.

[4]245

这里“cell”一词可作多重解释。英文单词“cell”

包含“细胞、电池、单人小室、小牢房”等意思,

此处它既可以理解为“单人小房间”,也可以理解

为“小牢房”。前者的含义较为普通,它指的就是

女主人公的居室;如果选择第二种意义,则可以把

这里的“cell”看做一个隐喻,这个隐喻包含着更为

丰富的情感内涵:女主人公把自己的住所当做牢房,

说明她内心感到极度束缚和压抑。对“cell”的两种

解释都是合理的,但是后者显然更符合作者所要表

达的心境。

最后一个诗节中,女主人公终于“浴火重生”,

在灰烬中获得了新生:

Out of the ash

I rise with my red hair

And I eat men like air.

[4]247

从这一节诗中可发现两个语义含混之处。首先

是“red hair”(红发),这个意象非常特别,我们

既可以从字面上理解,也可以联系上文挖掘它的象

征意义。从字面上来看,“red hair”可能指的是女

主人公拥有一头红发,但这一颜色的选择颇有深意,

因为红色在西方文化中暗示着警示、警告,而女主

人公在倒数第二节两次发出“Beware”(当心)的

警告,并向世人宣告,当她复活以后,便会大开杀戒、

吞食众人(或男人)。然而,如果从象征意义上来看,

“red hair”未必指的是女主人公的头发。前文提到

她正一步步在烈火和灰烬中获得重生,这种情况与

西方文化中的“不死鸟”凤凰十分相似,传说中凤

凰能够浴火重生,而且这种鸟通体如火焰一般鲜红

艳丽。由此可见,女主人公可能把自己比作凤凰,

“red hair”由此可以理解为“火红的羽毛”。此诗

节的另一个含混之处是“men”(人或男人)。英

语中“men”作为复数名词,可以仅仅指代所有男人,

也可以泛指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全人类。那么这

里的“men”到底该作何解释?“men”如果只表示

男人,那么这里普拉斯可能借此抒发对男人的憎恨

和失望。普拉斯本人在现实生活中经历了一段失败

婚姻,她与丈夫,同为诗人的休斯因不合而分手,

这段破裂的恋情也导致了她最终的自杀。两人的恋

爱生活我们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普拉斯在

这段婚姻中遭受沉重打击,她可能因此对男人产生

了恨意,于是在诗歌中借女拉撒路之口,提出“吞

食男人”的骇人言辞,来释放自己对丈夫的愤恨。

“men”如果表示所有人,那么普拉斯可能想借此

抒发对社会的不满和批判。

用含混这一概念来解释诗歌,旨在拓展和深化

对诗歌内容和主题的理解,而非煽动读者滥用联想

的权利,把诗歌意义变得面目全非。“关于含混的

理论并非自我放纵的许可证。无边无际的自由联想

只能导致读者对诗过于感伤的理解,并把诗变为主

观附会的意义的堆砌。诗的多重意义的合理性必须

由它们之间的关系来证明。”

[7]9-10

因此,我们在解

读诗歌中的语义含混现象时,应通读全篇,把握整

体的语境,然后寻找互相关联的线索,进行有理有

据的推论,得出合情合理的解释。通过分析普拉斯

《女拉撒路》中的语义含混现象,有助于挖掘语句

中的微妙之处,并从宏观结构上把握整体内容。语

义含混反映出诗歌中思想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读者

可借此更好地理解自白诗中广阔深邃的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1] 刘象愚,等,编.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2] Empson, William. Seven Types of Ambiguity[M].

London: Chatto and Windus, 1949.

[3]﹝美﹞M. H. 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典(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中英对照)[M]. 吴松江,

等,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4] Plath, Sylvia. The Collected Poems[M]. 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1981.

[5] Holy Bible. Authorized King James Version[Z].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9.

[6] 圣经(思高本)[Z]. 南京: 爱德印刷有限公司,

2009.

[7] ﹝英﹞罗吉•福勒.现代西方文学批评术语词典

[M]. 袁德成,译.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7.

(上接第33页)

在译文的语言处理上,就是要使人在读时,感到是

不同于一般的明白的口语,而是带有高度韵味的诗

句。他的见解说服了我,就按照他的意思录了音。

从我个人感觉来看,这样做是比自己原来的想法更

能收到诗的效果,而且也能更为熨帖地表达人物的

13

内在节奏的。” 翻译莎士比亚作品的难点之一是

某些字句的考证。《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二场哈姆

雷特的独白,按照一般的版本,是这样开头:“O that

this too too solid flesh would melt

”(“喔,但愿这太

过坚实的肉体溶解……”)。林同济认为其中的“solid”

(坚实)一词是传讹的,这一句应是:“O that this

too too sullied flesh would melt

”(“喔,但愿这污点

斑斑的肉体溶解……”“solid”(坚实)与“sullied”(被

玷污),一词之差,所抒发的哈姆雷特的思想感情就

大不一样。所表达出的哈姆雷特的人道主义精神的

深度也不一样。林同济在《Sullied之辨——<哈姆

雷特>一词管窥》一文中,运用了大量莎士比亚戏

剧以及其他文学创作资料,从莎士比亚对道德观念

的理解,用词的习惯,剧本铺叙的情势,剧本的思想

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提出了丰富可靠的论据,进行

了严谨的考证。

林同济晚年的文艺思想与早期的文艺思想相比

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一种高度的理论自

觉和理论自信,与第四次文代会精神表现出高度的

一致性,其文艺思想的形成、衍变,在众多作家、

理论家中具有典型性。他的文艺不能脱离政治,强

调文艺的独特性和文艺体制、机制创新,强调对西

方经典艺术的吸收和借鉴的重要性,对文艺创作莎

士比亚化的提倡,注重对文艺内部规律的探寻等文

艺思想是具有建设性的,对当时文艺思想的解放和

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对新的文艺思想的建设作出

了自己的贡献。

注释:

林同济:《天地之间——①②③⑤⑥⑦⑧⑨⑩11

12

林同济文集》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版,第

255页,第257页,第201页,第243页,第244页,

第245页,第246页,第247页,第259页,第244页,

第267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276页。

13

孙道临:《真情常在——怀念林同济教授》,上海:

文汇月刊,1983年第11期。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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