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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本质上是发货提醒,商品并没有出库。

  1. 集中发货。
    事务代码:VL10A
    维护好发运点、创建日期等,点击“实行”。

    绿灯表示待发货。
    黄灯表示应发未发。

    选中某行,点击“dialog”。

    在发运页面上,选中某行,点击保存。


刷新集中发运界面,发现那条记录已经消失。

2. 修改发货。
事务代码:VL02N
输入刚刚生成的发运单。

点击document flow可以看到发运单所依据的销售订单。


选中某行,可以删除发运行。

3. 单独创建发运
事务代码:VL01N
该画面上的选择日期,要晚于销售订单上的产品可获得日期。因为如果仓库里没货,就没法发货。


选择10个,点击保存。

再次进去,数量变为90.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news/1701551827a1114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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