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科学精神

科技创新与科学精神


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手机迅雷下载的文件被隐藏了)

科技创新与科学精神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文化体制改革决定》中特别强调:“物质贫乏不是社会

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我认为,在这个精神家园中,必须要有科学精神。科学精神不仅是人类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而

且是引领社会进步、纯洁人类精神境界、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精神产品的标杆和力量源泉。没有

科学精神的精神家园是不可想象的。有鉴于此,我今天尝试着与大家分享《科技创新与科学精神》

这个话题。这是一个“命题作文”。不一定做得好。因为时间限制,也未必能够说得清。我的演

讲完了以后,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科学和技术的工作目标

被我们国家笼统表述为“科技”的这个术语,可以分解成三个部分:科学、技术、工程。我

已经在我去年出版的《科学技术学导论》当中,用三章篇幅把这三个概念区别开来了。有兴趣的

读者可以去读我的那本书。限于篇幅,也充分考虑“科技创新”这个主题,在这里,我先说说科

学和技术在工作目标上的一些差异。

科学的任务是认识自然界。如果要再细分的话,这个被称作“认识自然界”的任务包括三个

方面:

一、描述自然现象。

二、揭示诸现象之间的原理关系。

三、找出诸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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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自然现象不能由观察者自己说了算,应当允许其他人进行重复观察,并且要在相同的观

察条件下,重复获得相同的现象。对原理关系和因果关系的解释则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可理解性。凡被称为科学的东西,从它所赖以建立的背景知识出发,都能找出一种公有

的逻辑关系来理解它。不能按照公有的逻辑关系理解的东西不科学。

二、有组织性。用来进行科学解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命题,不但自身构成了一种自洽的逻辑

关系,而且还与其它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命题相互兼容。不管是生物学、化学、地质学、农学、

还是医学,在涉及物质关系的时候,必须遵守物质守恒定律,在涉及能量关系的时候,必须遵守

能量守恒定律。如此等等。任何科学都不能不顾现有的科学环境,自行其是,更不容许杂乱无章。

三、简单性。用于科学解释的概念要越少越好,从前提到结论的逻辑通道要越简捷越好。因

此,科学作品应当像艺术作品那样,达到“增之一分太长,减之一分太短”的境界。

四、普遍性。任何一种科学解释都必须覆盖同类事物的全体,不能有任何例外。这里所谓“不

能有任何例外”,既包括现在,也包括过去和未来。依据这个原则,算命先生只算准了现在活着

的人的命,不算科学。如果我们任意拿出一个死人(如曹操、拿破仑),让他算,他也能算准;然

后再任意拿出一个即将出生的人,让他算出结论,然后跟踪这个人的一生,还能使他的结论得到

验证,则这种算命的方法,就算达到了科学所要求的普遍性的境界了。没有达到普遍性高度的解

释,不能算科学解释。

五、逻辑完备性。科学解释要经得起新事实的反驳和公有逻辑方法的质疑。否则,这样的科

学可被视为“还不完备”。

与科学追求关于自然界最合理的解释不同,技术的工作目标是实用。但是,并不是所有能够

满足人类实用目的的技术,都具有存在价值。技术要能够存在,还必须是不可替代的和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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