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处理才能化解风险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处理才能化解风险


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为什么国内不允许用谷歌)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如何处理才能化解风险

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直接给予辞退,并不给经济补偿,导

致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最终败诉,其老板和HR就纳闷了,员工

不能胜任工作,企业还动不了他啦?对此,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我们只需依规按流程来做,是可以妥善解决此事的,一起来探讨学

习一下吧,请问:

1、你有没有处理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A、有 B、没有

2、如果有,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效果如何?

如果没有,若让你来处理这类员工,你会如何处理?

专家支招1:

1、岗位说明书内容清晰易懂。HR在修订岗位说明书时,将工作内容

、目标、完成时间、工作地点、报告对象等等明确,将每日、周、月必做

工作更出,以便新员工对照岗位说明书就可以大概知道自己做的工作

,该做的工作。

2、常跟进下属工作情况,及时替下属解决困难,帮助其提升工作业

务能力。每一位新员工入职后,都需要有一定的磨合期,一般情况下

都需要一个月左右,慢的可能需要三个月至半年。所以在这段时间内

,不旦要观察属下工作能力,还得要帮助他尽快融入到工作中去,若

有需要帮助及时提供资源及指示方向,以便提升下属的执行能力及工

作完成时效。

3、适时的绩效考核及工作评价很重要。不管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

绩效考核很重要,一来可以考核员工的业绩达成情况,二来还可以激

发员工的潜能,让优秀的员工更加优秀。如果连续两个月绩效都不达

标,那部门管理人员就得重视调查问题的原因,是考核标准问题还是

员工能力问题,或是其他环境原因导致。若答案是员工能力问题,那

就培训教育或是劝退处理,辞退一般都是在试用期内进行的,避免试

用期之后再提出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之内就应

作出判断,并且在试用期期间作出相应的培训教育措施,经过培训及

调岗后,员工极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可以作辞退处理,前提是公司

方需提供员工不能胜任之依据,以备员工不接受辞退申请仲裁举证用

试用期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考虑时间,在此段时间内员工充分发挥

其能力,企业关注员工工作表现及其能力的表现。合适则通过试用期

进行转正,不合适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延长试用期或是劝退处理。根

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是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是合

法解除,还是可以的。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有哪个企业的老板愿

意白给工资呀,哪有这么好的事呢,所以HR就要去权衡老板与员工

之间的差异了。只要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不需要支付额外的

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当然得按法律法规执行了,企业也不能为了

公司的利益而去打压员工的利益,HR只能站在一个合法、合情合理

的立场去处理。

如何做好试用期员工能力管理?用得最多的还是工作评价法、绩效

考核法,通过对目标管理及工作的表现来评估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工

的,员工是否认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是否适合在公司发展等等。在处

理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大多数的企业都是选择辞退或劝退的方

式进行,但是在作辞退处理过程中,如果处理得不恰当,会引起不必

要的麻烦,引起劳动纠纷等等。

总之,员工不能胜任岗位之工作的,先进行培训教育、考核,考核仍然

不能胜任者,可以进行调岗或是换岗,调岗仍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只能作辞退处理了。辞退时必须要有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调/换岗

记录。

专家支招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处理的事例,相信各位HR者都遇到不少。在

现实工作中,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多数情况下是用人部门提供的证据

、材料,一句话,基本上是由用人部门说了算的,如果HR部门逆用人

部门的意愿去处理是不太妥当的。

另外,经过分析和总结,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最终表现要么是工作业

绩不好、要么是不服从上司安排、要么是造成了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

等,总之,是不受用人部门或其上司欢迎,只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

头来处理罢了。

基于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在处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方面还是有些心得

,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在这里与大家相互借鉴:

1、1、 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

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

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

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

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

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看我们的处理流程。

我们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来处理的,相关流

程是:

(1)讲明相关规定:在员工入职的当天,HR部门就会给员工讲明劳动

合同法和公司都有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并在

培训签到表上签名,这至少让公司在员工心里、口头上都是有理的、

站得住脚的。

(2)工作期间范围:包括试用期、转正后如果员工不能用途工作,都是

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

(3)提前告知期限: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有提前告知

期限的规定,试用期3天、转正后30天,或者协商一致解决。所以,HR

部门要求各部门必须要及时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并提出充分

的依据,否则,由此产生的结果,HR部门或公司都将追究用人部门的

相关领导责任。

(4)工作目标清晰:HR部门首先细化公司各JD,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

,能清楚界定描述的一定不能模糊,而且工作需要达到的要求、标准

或目标必须与员工交待清楚,特别是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确认,

一定要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不能胜任事实: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事实依据一定要充分,是哪些

指标没有完成?出现工作失误或错误的频率怎么样?给部门或公司

带来了多大损失?周边同事或客户有什么不良反映?具体的事情经

过是怎样的?这些事实公司清楚、员工也不得不承认。

(6)剔除个人偏见:不能否认,个别领导会因为自己的性格、爱好或其

他原因,对下属进行打击报复,人为的认为某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

以其他借口(比如:本来是能力给领导强,领导容不下下属等)想排挤

员工,所以,HR部门或公司领导就要从多个角度去考查是否属于“不

能胜任工作”,对那些偏见要艺术化的进行处理,既要讲原则,也不能

失去灵活性,毕竟HR部门与各部门和谐共处是根本啊。

(7)培训换岗了吗: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可能是因为兴趣爱好不对路,

也可能是能力不足,也可能是心态积极性有问题,其上司或HR部门

对其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吗?或者进行了换岗转岗了吗?培训后、转

换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吗?

(8)最终协商处理:其实不管是员工真的不能胜任工作,还是用人部门

用类似“不能胜任工作”的方法来对待员工,HR部门都不能如包拯一

样“黑是黑、白是白”的分得一五一十的清楚,许多事情是需要进行协

调处理的,并不是严格按法规或公司规定来办理,也不是依照用人部

门的意愿来对待,其目的是让员工、用人部门和公司损失都最小(比

如:补偿金、赔偿金不要全赔,走一个中间路线,员工省时间、省精力

,公司省金钱、得名誉),最好哪一方都不走向仲裁或诉讼的渠道,否

则,只能是“共输互害”。

(9)目前处理效果:从我们处理的结果来看,经过如此熟练的处理流程

和耐心劝导、协商后,目前都能够妥善处理这些不能胜任的问题,当

然劝员工主动辞退、然后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是我们使用最多的方法

,还未出现过“直接辞退、不给补偿、走上仲裁”或“有证据证明不能胜

任而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两类尴尬局面。

总之,在现实的企业HR管理工作中,处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

事情,既要清楚法规规定,更要注重事实依据,既不能照搬法规条文,

也不能满足员工的狮子大张口,也不能如某些领导那样一毛不拔,也

不要迫使员工走上仲裁或诉讼的道路,要让员工和公司利益都得到一

定程度的保护和满足,要“共赢少输”。

所以,在处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关系时,HR者这个夹心

饼干更多的是要站在公司角度考虑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处理流程合法

,也要适当维护员工的利益,因为那些“看似能够胜任工作的所有员

工”要看着公司处理也,对他们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深远的。

员工支招2:

1、你有没有处理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2、如果有,具体是怎么处理的?效果如何?

如果没有,若让你来处理这类员工,你会如何处理?

  

针对题目所描述的这种情况,我估计在大多数企业都会存在着这种情

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在企业看来,辞退是理所当然的。企业发你工

资,你又干不了这活,那企业的工资也不能白发,只能是辞退或是调

岗降薪来解决,在员工的看来,你企业面试我的时候就知道我的能力

,我只是稍微做事慢了些或犯一些小错误,也没造成重大损失,凭什

么企业说辞退就辞退。面对这种情况,从企业的角度考虑,员工不胜

任工作,不是没有办法解决,但解决的前提是要在不违背劳动法的情

况下操作,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防范:

一、完善公司制度:

  

制订合法合理有效的《员工手册》等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违规及

操作规范等作出相应的要求及规范。

二、梳理工作岗位职责:

  

工作职责说明书即岗位说明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员工办理

入职/调岗手续时,同样签订一份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员工当前岗位

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在员工入职后,按岗位职责说

明书进行操作,对于那些不胜任的员工,以此可做为对比,检验是否

符合岗位要求及胜任能力是否达标。

三、建立沟通反馈及信息数据收集机制:

  

建立好沟通反馈机制,对平时工作中的一些信息的收集做好统计分析

,对一些技能上的,原则上的问题统一汇总后,可制订相应的培训制

度,进行提升和完善。定时做好沟通工作,以保证信息的有效、完整性

四、制订培训轮/调岗制度:

  

对于不胜任岗位的员工,可先考虑调岗或重新培训后再上岗,有些员

工的适应能力及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要慢,针对此部分员工,可进行系

统的培训,让其慢慢消化后再上岗,培训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的,再进

行换岗,所有的培训及调岗资料都需要与员工沟通好确认签字,以备

留用。

只有在公司制度完善,在绩效考核等相关体系的支撑下,对员工的日

常工作进行考核及记录,对需要改正的地方及时进行指导、培训,以

提升工作效率,有理有据的在特定时候,可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员工

不能胜任工作,不是企业说不胜任就不用途的,是需要企业提供有效

合理的证据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专家支招3:

今天谈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处理,在分享之前,首先,举个小例子吧,

A君(上次用姓氏举例,本人差点给人骂死,所以用字母代替,不过。。

。。。。天啊!不会有人姓“A”吧!!!)以月薪30个烧饼的条件,入职

武大烧饼公司工作,武大同学给他安排的工作岗位是烘烤,结果A君

做出来的烧饼比非洲同胞颜色还深,武大同学百般无奈只有再给他培

训N次,但是仍然不行,最后,派他去干比烘烤工序简单的和面,哪知

道A君还是不行,武大最后实在没辙,用了60个烧饼(30个是提前一个

月的代通知金、30个是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代价,与A君解除了劳

动合同,武大最后还乐了“那60个烧饼全部是A君自己烤的”。。。。。。

嘎嘎嘎,请问,武大的处理方法是合法的吗?

铛铛铛。。。。。。答案揭晓:武大GG完全正解,WHY?劳动合同法上

有明确的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员

工多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

同;前提条件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而且,调整工作岗位必须是相同或略低难度的岗位,

你总不能把做茶叶蛋都做不合格的人物调整去做原子弹吧。。。。。。

回过头来,再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个真实的,本人处理过的案例,其实

处理这类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需要较强的技巧,面对着一

起共事的同事,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同时,处理者的内心还是

比较煎熬的。

档案:X君 35岁 2010年入职 项目区域主管 (属公司的中层干部)

上司评价:管理能力欠缺导致项目开展不顺畅,员工不遵守纪律、迟

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项目经费管理处于混乱状态,超支情况严重;

结论:该员工不能胜任管理工作,请管理部予以处理;

本人认为,对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最无风险的就是“劝退”,也就是

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自己提出辞职离开;

大致处理流程:

1、处理计划:接到部门的报告,首先我作了一个事件处理计划:整个

事件处理流程、要点、潜在问题点及对策等;我都会做个详细的梳理;

2、部门沟通:向部门领导了解该员工一些具体情况,听取一下他对

本人的评价,包括该员工的优点等等;

3、收集证据:从各方面收集体现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包括

一些质量记录表格、工作记录、下属的一些违规事例等等;

4、调岗安排:与潜在的可能的岗位负责人协商,寻求可以接受该员

工调去的岗位;

5、老总支持:在计划实施前一定要向老总汇报,说明自己的想法,这

个步骤一定不能省,老总往往拥有一票否决权,所以你再好的方案也

要完蛋(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司目前暂未成立工会,所以最好还是有

老总的支持);

6、员工面谈: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尽量让员工在放松的情况下

来进行,我会根据员工的性格特点选择不同的场所和员工进行面谈,

会议室、饭堂、咖啡厅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会谈点,当然面谈会从一

些家常小事说起,比如我这个同事对家中的小孩特别关爱,小孩成绩

也好,所我们的谈话就从他小孩子的成绩开始谈起,然后慢慢过渡到

他个人的问题上,当然我们先要说说员工的优点,然后从项目的一些

情况谈起,这个时候他会自然谈到他的工作困惑和苦恼,这时候我会

帮他分析原因,再把一些证明事例与他摊开来说,指出他的不足,再

把部门对他的评价适时提出,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接下来就是摊牌了

,两条路:一是接受公司的调岗,二是自己离职体面走人,因为之前的

铺垫,所以员工接受起来也不会觉得太唐突,而且这个时候员工大部

分会作出“自己辞职”的决定,这时候我会趁热打铁,离职单奉上,会

告诉他工资如何结算,补偿金如何结算(对这类同事,我们一般会给

予一点补偿金,当然这和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补偿金是不一样的),然

后。。。。。。一切按离职程序办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你懂

的)

关于面谈,本人还想多说两句:

1、一定不要打击员工的自信,很多时候不胜任工作是有深层次的原

因的,在你公司不胜任工作并不代表在其他公司也不胜任工作;

2、多站在员工立场上去和他谈问题,不要高姿态,这样很容易激化矛

盾;

3、不要让员工的不满矛头指向你,凡事多说“公司觉得这样做会更

好”,而少说“我觉得你应该这样做”,这也是HR自我保护的一个方法;

当然,以上都是些常规武器,对一般难缠的,咱也用过一些核武器

,因为属于非主流,所以在此也不再多详述了。

专家支招4: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喂,X经理,我车间某某员工能力不行,还给你人力资源部吧”

“嗨,您好,X经理,帮个忙行不,某某员工是咱们单位的元老级了,某

某员工是BOSS家亲戚,但他们素质也忒差了,我这边不怎么爱要他

们几个,你还是给他们调动一下吧,啊,别的部门也都不要?那...那..

那您看着办哈”,

您瞧瞧,这都是干嘛咧,要劝退员工,多不和谐啊。HR的九型人格说

的不错,HR有的时候就是“侩子手”的角色,无时无刻不拿着刀砍别人

,不过与此同时,自身也貌似被刀背砸得不轻。

接下来我就说说这个劝退员工有哪些类型的可以劝退:

首先,我们温故而知新,再来学习下“劳动合同法的条条框框”,大家

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辞退员工”的部分,可谓是依法劝退,无

理可闹啊。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

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

(这些只要掌握有充分的证据,不用赔偿就可以依法劝退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者一个月工资后,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可以劝退的)

其次,我们如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呢?

1、不主张劝退的员工:有些员工其实是很好的,只是意外的受到了

一些“政治迫害”要被劝退,所以说,这类员工的平时业绩、表现、人际

关系等情况一定要为我们HR所熟知,我们HR千万别被蒙上了双眼,

错失人才。这不,前两天我就成功的干了一次“劝退员工失败”,该员

工被主管领导穿小鞋了。具体经过就不说明了,结果是我跟生产副总

协商了一下,给他换了一个岗位,算是我一次失败的劝退哈。

2、真的要劝退啊。劝退员工,需要给他一个公正、公平、客观的说法

,即使哪怕是领导或者BOSS主观意识上的不喜欢。就这样简单,员工

会“讨要一个说法”,走要走的明明白白的。

3、HR要换位思考,理解员工的难处,以退为进,从而与员工达成共

鸣,员工自觉办理离职手续,不带走一分纠纷与哀怨,而HR呢,深藏

功与名。

记得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某员工思想上有所波动,想离职,但又怕

自身文凭所限,找不到好工作,再者想着被单位裁员了还可以拿到一

笔补偿金,但事实情况却是这个人工作马马虎虎,能力尚可,故不在

裁员之列,所以他走又不是,留也不是,工作效率又变得低下了,该员

工的主管领导找他谈话多次,但效果很不明显,反而招来抵触情绪。

主管前来诉苦,不想要此人了!此事被我所了解后,我是这样找员工

谈的“你小子(年纪比较轻)那点坏点子我都看出来了,直说吧,你文

凭是有点低,但我发现你有个特长,就是人厚道,耐得住性子,计算机

水平也不错,X@#43¥5....(双方在换位思考模式)....我朋友所在的某

某单位在招一名网络维护工程师,我觉得你蛮适合的,要不,我帮你

引荐引荐?”,最终一拍即合,三赢!

4、至于“皇亲国戚”的劝退。好难,这个是真的难,老板既不想要无能

的大侄子在自己企业里浑水摸鱼,又不想跟他亲爱的大侄子当面说,

没办法,HR冲上阵吧。至于怎么冲我是知道的,但怎么退我却毫无良

策了,等会看看大家的分享吧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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