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


2024年4月26日发(作者:)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参加

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认定的若干规定

为适应国家创新型人才培养需求,增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提高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学校将进一步推进

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的开展。为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涉

及创新实践活动指: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实践”)、学术论文及发明专

利等。

一、分级和分类

根据主办者、性质、影响、参加范围等因素,将竞赛及创新

创业项目分为以下级别:

A+、A级:由国家部级单位、国际学术团体或国际社会团体主

办、在世界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大学参加、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

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评选。

B级:由北京市教委、国内高校或重要学术团体或社会团体主

办、有众多大学参加、有社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

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评选。

C级:由学校主办或由数所院校联合举办、面向全校学生开展、

有利于促进高素质人材培养的学科竞赛或综合科技竞赛及大学生

创新创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会暨创新论坛。

二、组织与经费

(一)学科竞赛、综合科技竞赛的组织与经费

教务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综

合科技竞赛的日常管理和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申请校拨经费并进

行管理。

同院学生组队参赛的,由该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

跨学院组队参赛的,由相关学院共同负责学科竞赛的具体组

织工作。;

承办竞赛的二级单位,应指定一位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

竞赛工作,协调解决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场地;需要

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相关学院应指派教师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综合科技竞赛由校学术办或校团委负责组织管理,经费由主

办方筹措。

(二)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与经费

创新创业项目以能力提高为核心,工程训练为基础、创新精

神与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具体组织参见《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

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学校设置创新创业项目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具体使用办法,

参见《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研究创新基金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

规定。

三、直接推荐免试研究生

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获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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