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办法

河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办法


2024年4月26日发(作者:)

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

为了选拔、推荐我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更高层次的

教育,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推荐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并拥护党的领导,品德高

尚,成绩优异。

2. 专业主干课成绩总评居同专业前列。

3. 综合测评成绩位居同专业前列。

4. 英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5. 为我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①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

②在校期间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④曾有补考科目者

二、推荐按程序

1. 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公布我院当年的应推名额。

2.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组成“推荐免试研究生审查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对所有报名

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严格按照专业主干课总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和附件分之

和排出名次确定候选人。

4. 各专业确定的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5. 将综合总分按90%的比例,面试成绩按1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排出名次。

6. 在学院公告栏内张榜公布被推荐学生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三天。

7. 总成绩排名在学校给予的保送名额以内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资格和本校联系

接受,如果在规定的时间放弃保送资格,名额顺延。

8. 专业型免试研究生接收单位须为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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