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发(作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2.03.16
• 【字 号】渝人社办〔2022〕49号
• 【施行日期】2022.03.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
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
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
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
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技
术研发和创新团队建设中的高端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管理暂行
办法》(渝人社发〔2013〕23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重庆市专家工作
室申报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
原则。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一般设置到二级学科,医学可设置到三级学科)、同
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对“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
别重要的学术技术领域,可适当增设。
二、设置类别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本次将设置第十一
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五批青年专家工作室,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设置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1.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拥有符合条件的专家,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
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
3.具备支持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工作室正常运行提
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
4.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专家工作室启动经费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
活动配套经费。
(二)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
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对长期在基层
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
宽年龄限制要求;
3.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
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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