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


2024年4月25日发(作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2.03.16

• 【字 号】渝人社办〔2022〕49号

• 【施行日期】2022.03.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

专家工作室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

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

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

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技

术研发和创新团队建设中的高端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专家工作室设置管理暂行

办法》(渝人社发〔2013〕233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重庆市专家工作

室申报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突出高端、重点支持、注重实效、统筹实施”的

原则。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一般设置到二级学科,医学可设置到三级学科)、同

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工作室,对“双一流”建设学科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

别重要的学术技术领域,可适当增设。

二、设置类别

重庆市专家工作室分为首席专家工作室和青年专家工作室。本次将设置第十一

批首席专家工作室和第五批青年专家工作室,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设置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满足的条件

1.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国家级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拥有符合条件的专家,重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评

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较为完善;

3.具备支持工作室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工作室正常运行提

供必要的资金、场地和设备;

4.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按不低于专家工作室启动经费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

活动配套经费。

(二)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领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

人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对长期在基层

一线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创新工作的以及长期扎根(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

宽年龄限制要求;

3.市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在岗人员(不含柔性引进人员),长期奋战在科

研一线,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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