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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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类型研究
作者:杨甜娜
来源:《大东方》2015年第10期
摘 要:互联网金融目前在各自业务领域的影响整体较小,对银行部门影响短期有限但长
期可能较为深远,对金融体系整体的影响是综合性的但目前极为有限。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投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
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务模式,其存在的意义、对传统金融行业的
冲击以及对金融稳定甚至对货币政策等的影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学界对此亦众说纷纭。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要远短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截至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大致可
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代一2005年左右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2005—2011年前后的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以来至
今的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
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在学术界,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分类并没有取得共识,谢
平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在此基础上可以
分为八种创新模式:传统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
征信和网络贷款、基于大数据的保险、对等联网(P2P)、众筹、大数据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
等。有研究从业务角度出发认为,国内互联网金融大致分为五类: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
货币、渠道业务以及信息服务等。另有研究认为可分为六类: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大数
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户以及金融机构信息化等。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
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APP软件
等;非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P2P)模式的网络借
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模式)的手机理财APP(理财宝类),以及第三
方支付平台等。中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时间较短,国内对互联网业务模式分类并没有取得
共识,结合美欧和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经验,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大致可以分为六个大
类。
一、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
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也被称为金融互联网。这主要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证券、
保险、个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实现新的业务形态。传统金融业务互联
网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是对原有金融业务的信息化
升级,比如网络银行、ATM业务、金融IC卡等;二是传统金融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金融
业务的创新化发展,比如互联网货币基金(余额宝)等;三是为传统金融服务和新兴互联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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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或平台,比如基金网、供应链金融等。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之所以深
入发展主要是适应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等需求。在这一业务模式中,传统金融
业务依靠互联网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升级甚至重构、对服务模式进行完善优化、对风险模块强
化专业管理,从而使得金融服务覆盖面更广、便利性更高、效率和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在这
一机制运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实现了信息化、集约化和流程化管理,互联网成为金融业务完善
的基础设施。
二、第三方支付及其运行机制
基于互联网的支付清算体系,是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在移动终
端智能化的支持下迅猛发展起来的。特别是非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积极推进业务支付的网络
化,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极大地促进了支付体系与互联网的融合,并已成为金融体系基础
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支付宝、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是典型的代表。
三、互联网信用业务及其运行机制
互联网信用业务,主要包括网络贷款、众筹等新兴互联网信用业务,大致分为网络债券融
资和网络股权融资两个领域。网络债权融资典型代表是P2P (人人贷)和大数据金融(比如阿
里小贷)。通过P2P网络贷款平台,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基于网络信任机制直接完成信用
交易。⑴而以阿里小贷、百度小贷等为代表的运作机制则是利用自身网络和数据优势,直接介
入信贷市场。网络股权融资的典型代表是众筹平台,通过众筹平台中小企业或个人某项业务或
活动将可能获得“众人”资金筹集支持。
四、互联网虚拟货币
最后是互联网虚拟货币。美国eBay、Facebook、Google等都在提供虚拟货币,而且网络
虚拟货币存在与真实货币的转换可能性,Pl美国Target等连锁超市销售Facebook虚拟货币
卡。此外,一种新型电子货币——比特币(Bitcoin)脱离了中央银行,甚至都不需要银行系统
参与,成为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典型。但是,由于国内对虚拟货币控制严格,此类业务在国内发
展极其有限。
五、互联网金融异化业务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四种典型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之外,国内部分互联网金融业
务(特别是互联网信用业务)借助互联网而将常规金融业务“异化”,从而出现一类异化型互联
网金融业务。在异化型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已经改变,成为传统信用业务的
“外衣”。
六、金融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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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门户(ITFIN)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
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
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
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
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
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
七、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
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
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
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利用的能
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作者简介:
杨甜娜,女,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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