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
河北大学文件
校研字〔2015〕5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
提前毕业的规定》的通知
各院、处、部、室、馆、社、中心、集团: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管理,提高研
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北大
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现予印
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 北 大 学
2015年7月10日
河北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管
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二条 从入学注册起,在学校学习满2年。
第三条 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
修环节,成绩合格,全部课程平均成绩列本专业前
30%以内。在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记录。
第四条 已完成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毕
业(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
第五条 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具有较强的
科研能力,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
在学期间,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二类及
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三类期刊上发
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科研成果发表期刊分类请参照
附表)。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
文,主题应与其研究方向一致,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
且必须署名河北大学(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
第二作者,可视学生为第一作者)。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六条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每年3月
1日前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
理。
第七条 经导师、导师组推荐,申请提前毕业的
硕士研究生向所在学院(中心)学术分委员会、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各学院(中心)学术分
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对申请提前毕业硕士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撰写的毕业(学位)论文的
学术价值、应用前景和学术规范等进行审查。
第八条 通过审查的硕士研究生向学院(中心)
提交《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审批表》,
学院(中心)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
其学术论文和毕业(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以及发表
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第九条 学院(中心)将通过审查的硕士研究生
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上
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查。
第十条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组
成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
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专家审
查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经批准进入提前毕业程序的硕士研究
生基本情况全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河北
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分类表
《中国社会科学》;CSSCI专业期刊各学科第1-6名;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学术论
文)
在JCR一区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CSSCI源刊论文
在JCR二区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期刊上发表的SCIE学术论文;
JCR一、二区之外的单篇SCI论文自发表之日起一年内
Web Science他引次数达到10次以上
CSSCI辑刊和扩展版论文
SCI期刊论文(IF>1.0);EI期刊论文
社会科学
一类
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
二类
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
三类
自然科学
注:以上分级仅适用于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
发布者:admin,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www.yc00.com/web/1710900180a1835131.html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