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
论文版面费报销制度
为了鼓励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技术撰写论文,带动医院科
技发展,全面提高医院整体科技水平,从2011年起对在正规刊物上
发表的论文予以不同比例的版面费报销,根据杂志种类、文章版面的
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具体规定如下:
1、报销范围
凡在国家、省市公开发行的正规刊物上(有国内统一刊号、国
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龙源期刊网或维普资
讯等可检索到文章)发表的文章均与不同比例报销。
2、报销比例
(1)凡刊登在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主办的杂志上的综述
文章予以100%报销。
(2)凡刊登在核心期刊及统计源期刊上的文章版面费报销
70%。
(3)凡刊登在期刊源期刊以外刊物上的文章版面费报销30%。
(4)凡刊登在增刊、内部刊物、论文集的文章不予报销.
(5)上述条例中文章不足一个版面或属个案报道的报销比例减
为原报销比例的80%.
(6)版面费超过8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50%。
3、要求:
(1)版面费收据必须为带有税检章的正规发票。
(2)发票必须是由刊登文章的杂志社出具,其他行业出具发票
不予报销.
(3)凡拟报销版面费的论文必须属于申请人本专业。
4、报销程序:
(1)论文刊登后,第一作者将论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封面、目
录、文章全文)、版面费发票一并带到科教科。
(2)科教科按照应报销比例规定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院长签
字.
(3)财务科长签字后,由财务科通知本人领取现金。
5、附则
(1)本制度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科教科
20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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