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工业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024年2月9日发(作者:)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新增〃微型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统计局、我国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四部门7月4日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 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新增微型 企业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待政策, 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这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订是我们我国历史上的第8次修订,也 是涉及面最广、行业面最宽、划型较全的一次。新标准基本涵盖了国 民经济的主要行业,涉及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 小类,新增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等行业。

据介绍,目前世界大多数我国划型标准中,都有微型企业标准。 我们我国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只有中型和小型,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 进展和行业变化,特殊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 微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扶持,社会各方面反映剧烈。更为重要的 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主要是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难。 找出问题的关键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为此,《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在中型和小型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 依据新标准,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依据新标准,工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表所示:

行业 划分指标

从业人员(人)

大型

IOOo及以上

中型

300及以上

TOOO以下

小型

20及以上-300 以下

且300及以上

-2000以下

微型

20以下

工业

营业收入(万

元)

且40000及以上

且2000及以上

-40000以下

或300以下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讨论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加强分 类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进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中小企业分类 管理、政策实施和宏观决策。新标准掩盖面广、划分细致,充分考虑 了各个行业的特点,有利于建立中小企业分类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 真实反映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二是有利于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 扶持力度。小型和微型企业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科研力量总体偏低, 但是企业中比例最大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新标准划出了微型企业 标准,有利于明确重点,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优待政策以增加政策的针 对性和时效性。三是有利于处理好供应劳动生产率和解决就业的问题。 大型、中型企业劳动生产率较高,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 体,通过修订划型标准,有利于现阶段在兼顾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更应 注意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四是便于国际接轨。美国、日本和欧盟等 我国和地区均有微型企业划分,新标准明确微型企业有利于与国际接 轨。

四部门明确表示,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我国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进展环境、进一步讨论出台普惠 性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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