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发(作者:)
网络空间威慑的实现与应用
作者:杨晓波
来源:《轻兵器》 2013年第10期
威慑就是维持敌对国家的一种平衡关系,双方均有威慑手段,彼此构成威慑,而为避免两败俱伤,保持相安无事。新时代条件下,国家间网络空间的威慑宗旨正在与此—
威慑,在冷战时期的军事对峙中占据主导地位,被认为是防止世界大国之间爆发核战争的主要途径,历史上美苏之间没有出现直接的战争也证实了威慑的有效性。然而,随着新军事革命的兴起以及网络空间作为一个全新作战领域出现,不少威慑理论的支持者开始宣扬威慑在网络空间新领域内防止冲突的价值。
网络空间时代威慑的实现
“威慑”这个概念在核时代初期就提出来了,而且至今仍是所有核大国占据支配地位的核战略概念。威慑之所以能在如此长的历史时期内保持根深蒂固的地位,其有效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进入信息时代的20多年来,网络空间爆发冲突的可能与现实,逐渐成为网络强国所忧虑的事情,各国学者也加大了探讨威慑在网络空间时代适应性的力度。
根据传统威慑理论,两国之间要在某个领域内相互构成有效的威慑,必须具备三项基本要素,即双方首先要拥有相应的实力,其次是对方知道己方拥有的实力,再次双方都有实际运用这种实力的意志。分析威慑形成的三要素可以看出,威慑的关键在于拥有与威慑对象相匹配的实力。有效威慑的本质在于对等报复原则,这使报复所造成的损失至少与攻击所造成的损失持平,发起先发制人攻击的一方一旦意识到这一预期的必然性,攻击意图就将被瓦解,而威慑也就生效了。因此可以看出,威慑的目的最终在于慑止攻击,在于防御。
通过回顾传统威慑理论,可以发现威慑理论的应用存在一些必要前提。同理,要在网络空间领域应用威慑理论,必然也存在一些基础性前提,只有具备了这些前提条件,在网络空间实施的威慑战略才可能发挥效果。首先,相互实施网络空间威慑的实体,必须是网络空间作战能力、社会对网络空间依赖度在近似量级内的国家,如果两者实力悬殊较大,根本不存在相互威慑状况。这一前提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强国不必担忧可能的报复使其遭受重大破坏,这本身就会促使他们无所顾忌地在网络空间实施攻击,就像美、俄等国近年来在几次实力悬殊的局部冲突中所发起的网络攻击行动那样。其次,一国网络空间整体作战能力的强弱,与其社会的信息化程度、社会对网络空间的依赖程度成正比。这是因为,网络空间作战能力演化的历程表明,其发展与成熟根植于社会信息化基础之上。当今网络空间攻防能力较强的国家,无一不是在构建网络空间的硬件和软件方面自主程度较高、具有丰富的网络空间运营经验和知识积累的国家。再次,一国网络空间整体作战能力强弱,也与其现实世界中常规作战能力成正比。网络空间作战能力作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孕育的新能力,必需强大的物质、知识和经验因素支撑,而这些支撑因素同样也是常规作战能力的基础。
网络空间威慑与现实威慑的异同
威慑理论之所以能应用于网络空间领域,就在于它所应用的网络虚拟空间与现实威慑所应用的现实环境之间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当然,全新的网络空间威慑也有其自身特点,并非等同于现实威慑。在此,我们对这两者威慑的异同作一比较。
相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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