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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09.09.22
2009.09.22
统计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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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
《洛阳高新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洛阳高新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
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精神和《洛阳市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要求,为确保我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清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地获取全区R&D经费、人员的总量和基本结构数据,系统地掌握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R&D
资源配置、机构建设、项目(课题)开展、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及产出效益等相关信息,深入了解政府资金
的使用及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二)进一步加强我区现行科技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度,为制定有关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全区自主创
新能力和“创新型高新区”建设进程提供支撑。
(三)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改进科技统计的工作手段,推进科技统计工作体系的建设,提
高科技统计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清查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洛阳高新区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
区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任常山(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
姚占峰(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孟全社(区统计局局长)
张大勇(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纳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蔡旭豪(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赵清波(创业中心副主任)
寇慧隆(孙旗屯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杨智杰(辛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在区统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区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孟全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创业中心分别成立相应的清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系统)清查的组织协调
和实施工作。
三、实施原则及部门分工
清查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清查总体方案要求推进我区清查工作开展,同时负责
清查结果的审核、发布及资料开发等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对口市统计局,完成主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有关企业的清查工作。
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口科技部、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完成科技系统相关清查工作。
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口市教育局,完成教育系统相关清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工作。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清查所需专业人员的保障工作。
各乡(镇)、创业中心负责各自辖区(系统)内的各项清查任务。
四、清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五、清查时间及内容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
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
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
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六、清查流程及进度安排
清查主要流程包括:
(一)清查准备:成立清查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清查对象,进行基层资料整理,开
展程序软件、R&D指标概念等业务培训。
(二)正式填报:指导基层填表,进行问题解答,回收调查表。
(三)数据处理:组织数据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四)综合评估: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对汇总数据进行评估。
(五)资料开发:发布清查公报,编辑清查资料,进行相关分析研究。
时间进度安排: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全区各级清查机构的建立和人员抽调,完成清查对象的摸底调
查,确定调查对象;12月底以前完成正式清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的培训工作;2010年1-3月开展基层入
户调查;5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数据处理和汇总上报;6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
数据;9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数据库的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七、摸底调查
在正式实施R&D清查之前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清查范围,确定填报单位。摸底调查以区统计局、区项
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为主进行,分别负责摸清本部门分工范围内清查单位的名录信
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八、清查资料的发布与使用
全区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经区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乡镇
及创业中心分行业等分组数据以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义发布。
凡涉及填报单位个体情况的调查数据,不得随意对外提供或公开使用,各级清查机构及各实施部门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九、其他
本方案由区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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