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发(作者:佳能ixus100is)
2014-2015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体育局、篮球协会和有关参赛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24日。
(二)地点:
分别在各参赛俱乐部选定并经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篮协)审定批准的
城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北京首钢、新疆广汇、广东宏远、东莞新世纪、浙江广厦、天津荣钢、辽宁
衡业、上海东方、山东高速、福建浔兴、江苏南钢、四川金强、浙江稠州、吉林
东北虎、佛山龙狮、山西汾酒、八一富邦、青岛双星、江苏同曦、重庆翱龙。
以上20家俱乐部为有资格申请参赛的单位,通过准入评估后即可成为参赛单
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主客场赛制,一周三赛。
1、常规赛:
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
(1)按比赛积分排定名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在名次排列中有2支或更多的球队在比赛中的积分(胜负记录)相
同,那么,应由这2支或这些更多的球队之间的比赛来决定名次。如果这2支或
这些更多的球队在他们之间比赛的积分(胜负记录)相同,则应进一步运用下列
顺序的标准排列名次:
按他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他们之间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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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高者列前;
按他们在常规赛中所有比赛的(总)得分数,高者列前。
如果在名次排列中运用这些标准仍不能决定名次,则用抽签来决定。
(3)如果在运用这些标准的其中任一步时,一队或更多的队可以被排列出名
次,那么此时,对所有还未排列出名次的球队按照上述(2)的程序从头开始。
2、季后赛:
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赛(见“季后赛对阵图”)。
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均采用五战三胜制(1—2—1—1),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
一个主场;总冠军决赛采用七战四胜制(2-3-2),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
场。
季后赛对阵图
常规赛第1名 常规赛第2名
常规赛第8名 常规赛第7名
总决赛
常规赛第4名 常规赛第3名
常规赛第5名 常规赛第6名
(二)决定联赛最终名次的办法
1、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
半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
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最终名次。
2、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按照常规赛排名决定最终名次。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4年《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比赛
场地采用2014年篮球规则条款中所规定使用的比赛场地。
2、采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
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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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各增加一次30秒钟短暂停。
6、投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在后场拥有掷球入界球权
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该队前场的“掷球入界线”执行掷球入界恢复比赛。
7、比赛用球:采用中国篮协审定并提供的7号联赛用球。
8、执行《主教练申请“录像回放”特殊规定(试行)》,规定内容见附件。
9、直接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因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的球员,
自动追加停赛1场。
六、参赛办法
(一)球队报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其他就坐球队席的专职人
员最多可报5人,如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员、球队管理、翻译、医生等;运动
员18名(含外籍球员2人),有资格选择亚洲球员的俱乐部可报运动员19名。比
赛当日上午的赛前联席会上,双方运动队必须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含外籍球员(包
括亚洲球员)在内的不超过12名运动员的名单, 并由双方教练员、技术代表签字
确认。名单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实因伤病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在赛前40
分钟提交由主教练和队医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技术代表同意后进行更改。更改事
宜必须及时通知参赛对手,参赛对手(如需要)可在赛前20分钟,更改同等(或
少于)数量的参赛队员。
报名时间: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报名材料,并按
联赛统一要求上报主场城市、比赛场馆和承办单位以及球队名称和标准简称等有
关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将电子文本上报中国篮协竞赛部。报名资料
包括:运动员姓名、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身高、体重、位置等;球队报名
表须加盖俱乐部和医务单位公章;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数码照片(必须穿着联赛指
定装备拍照,教练员可穿着正装);俱乐部、教练员、主力队员简介;俱乐部、赛
区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等。
(二)比赛服装。每队至少须有深浅两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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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套为浅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深色比赛服。比赛服上印制信息必须符合《篮
球规则》和《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00,1~99号。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
更改。被替换的外籍球员使用过的号码,本赛季不得被新外籍球员再次使用。
(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俱乐部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赛季期间的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
员,不能参加比赛。
(四)国内球员参赛资格
1、在中国篮协办理了2014年度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注册时未满18周岁的,
到18周岁生日时即可上场比赛(国家队正式队员不受此限制)。
2、参加了中国篮协组织的CBA联赛注册运动员短期交流“摘牌”并办理了注
册手续并经过公示。
(五)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的选聘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8名的球队和2014年新
参加联赛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亚洲球员指代表该亚洲国家参加亚
洲锦标赛、亚洲运动会的参赛队员,护照中标注的出生地必须为亚洲国家),该亚
洲球员不占俱乐部原报名名额。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依照《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
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暂行办法》(2014)和篮球字〔2014〕443号《中
国篮球协会关于办理外籍及港澳台运动员、教练员注册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公示的
通知》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2、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外籍球员参赛前必须做出
书面承诺,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的注册时间:必须签订符合中国篮协有关注册管理规
定的合同并将合同报中国篮协审核、盖章、备案。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并通过审核
即可参加比赛,但必须保证全部注册手续最迟于比赛当日上午10点前通过审核(以
中国篮协通知为准)并在赛前联席会上公布,否则不允许参加当日的比赛。
4、在整个赛季期间各参赛队可以更换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共计3人次,其中
常规赛2人次,季后赛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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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注册的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
籍球员和亚洲球员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运动队
参赛。
7、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上场规定:
(1)外籍球员实行2人4节6人次,第四节只能上场1人次;亚洲球员上场
人次不受限制。
(2)与没有注册外籍球员和亚洲球员的队伍(即全华班)比赛时,执行外籍
球员和亚洲球员2人4节5人次,第四节只能上场1人次。
(3)有资格注册并使用亚洲球员的运动队,如不注册亚洲球员,可增加1人
次的外籍球员上场时间,即2人4节7人次。亚洲球员一旦完成注册,无论参赛
与否,不得再使用2人4节7人次;已经使用过2人4节7人次的,不得再注册
亚洲球员。
(六)球队席:球队席总人数不得超过19人(摆放14把联赛统一定制的椅
子),只有《联赛官方手册》编印在册的教练组成员和出场队员方可滞留在球队席。
除因更换教练组成员和外籍球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坐在球队席。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总冠军授予冠军奖杯;获前2名,分别授予金、银牌;其他奖项和奖励办
法见《联赛官方手册》。
八、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篮协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参见《联赛官方
手册》。
九、其他
(一)训练
联赛期间,各队要坚持正常训练。各赛区要严格执行《联赛官方手册》中的
有关规定,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器材和训练时间。比赛日当天和前一天必
须分别安排客队在比赛场地训练一次。中国篮协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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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赛前联席会
比赛日当天上午10点整召开赛前联席会(新疆赛区11点召开)。
参加人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赛区竞赛负责人、赛区安保负责人、记录
台组长、双方运动队领队、教练员(特指主教练,外籍教练员要带翻译)、体育馆
负责人。
领队、教练员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席赛前联席会。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
须在联席会开始前向联赛办公室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助理教练员参加。
无故不出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联席会的教练员,当场比赛停赛。
(三)技术统计工作
各赛区由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统计,按《联赛官
方手册》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新闻发布会
每场比赛结束后召开赛后新闻发布会,按《联赛官方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
行。
(五)每轮比赛报到时间按《联赛官方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兴奋剂检测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兴奋剂检测。凡兴奋剂检测呈阳性
者,将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国务院令第398号)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
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篮协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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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2015赛季CBA联赛
主教练申请“录像回放”特殊规定(试行)
一、定义
使用比赛现场的录像转播回放技术,对在比赛过程中赛场上出现的情况做出
正确的判定。本条款的内容与《篮球规则》的内容互不矛盾。
二、适用范围
使用录像回放判定赛场上出现的情况(以下简称:情况)仅只限于:
(一)是谁最后使球出界;
(二)队员是在做3分投篮还是2分投篮;
(三)当24秒计时钟信号响(不是误响)时,球是否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
三、程序
(一) 在情况发生后,当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教练员(不是助
理教练员,特指主教练,下同)有权向记录台上到场的技术代表提出使用录像回
放判定的要求。在随后球一旦成活球时,教练员再向记录台提出使用录像回放判
定上一个活球期间发生的情况的要求则不予准许。
(二)在情况发生后,当球中篮成死球但比赛计时钟不停止,在随后的第一
次球成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教练员有权向记录台上到场的技术代表提出
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要求。在随后球一旦成活球时,教练员再向记录台提出使用
录像回放判定上一个比赛计时钟运行期间发生的情况的要求则不予准许。
(三)技术代表接到某队教练员的请求后必须立即通知记录台宣告员发出信
号,通知主裁判员:某队已提出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请求。此时,教练员必须明
确向主裁判员提出需要观看的具体情况及对此情况的(与临场裁判员判定不一致
的)认定意见。
(四) 主裁判员会同技术代表及双方(主)教练员共同观看相关的录像回放。
最终,由主裁判员宣布该情况的处理结果。
四、规定
(一) 每队教练员在一场比赛的过程中只可享有一次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请
求资格;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不能清晰地反映情况的唯一结果,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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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果录像回放判定的结果与裁判员的判定一致,则将登记该队一次暂
停[该暂停将核减该队在本场比赛(不包括还未出现的决胜期节)的剩余时间内还
能请求的暂停次数(直至短暂停)],如该队已无暂停(含短暂停)机会了,则判
罚该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记作“C”。
(三) 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不能清晰地反映情况的唯一结果,则以临场裁判
员的判定为准。同时, 该提出观看录像回放的教练员将不失去他下次再提出使用
录像回放判定的请求资格。该次请求不计入“每队教练员在一场比赛的过程中只
可享有一次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请求资格”的规定中。
(四)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清晰结果将作为该情况的最终判定结果,立即执
行。裁判员及双方球队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从而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五) 如裁判员因没看清是谁最后使球出界而宣判了争球时,某队教练员因
认定是对方队员使球出界而提出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请求。
1、经录像回放后确认是对方队员使球出界,则裁判员据此予以纠正,判给正
确的球权。该次请求计入“每队教练员在一场比赛的过程中只可享有一次使用录
像回放判定的请求资格”的规定中。
2、经录像回放后确认是本方队员使球出界,则裁判员据此予以纠正,判给
正确的球权;并登记该队一次暂停;如该队已无暂停机会,则判该队教练员一次
技术犯规,记作“C”。
(六) 如某队教练员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提出需要使用录像回放来判定:队
员是在做3分投篮还是2分投篮;或,当24秒计时钟信号响(不是误响)时,球
是否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的情况,而且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清晰结果与裁判员的
判罚不一致时,裁判员应按录像回放的清晰结果予以纠正:取消不应得的得分,
判给正确的罚球次数,判给正确的球权;但自失误发生到纠正失误时所经过的所
有时间和其中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均有效。
(七) 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过程只是解决有明确针对的一个情况;即使在观
看的过程中出现了另外的“不妥”判罚,将一律不予理会。
五、举例
(一)A1踩着3分线起跳投篮时被B2犯规,球未中篮。裁判员判给A1执行
3次罚球。B队教练员认定A1是在做2分投篮,A1应判给2次罚球。提出使用录
像回放判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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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1、应给予录像回放;
2、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清晰地反映A1是在做2分投篮。则应由主裁判员改
判,给予A1执行2次罚球,罚球后重新开始比赛。
3、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清晰地反映A1是在做3分投篮。则由主裁判员宣布
维持原判,并登记B队一次暂停;如B队已无暂停机会,则判B队教练员一次技
术犯规,记作“C”。
4、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不能清晰地反映A1在做2分投篮,则以裁判员的判
定为准。由A1执行3次罚球后重新开始比赛。同时,在随后的比赛过程中B队教
练员将不失去他下次再提出使用录像回放判定的请求资格。
(二)(同上情况)在观看录像回放时,B队教练员发现B2在封盖A2的投篮
过程中没有与A2发生接触,或不足以构成被判犯规的接触。要求撤销B2被判的
犯规。
解释: 对B队教练员的该项要求不予理会。
(三) A1在24秒计时钟信号响后投篮球离手,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
裁判员未判A队24秒钟违例。篮板球被A5获得,经过一段时间(约20秒钟)后
A3投球中篮得3分。(此时,球成死球但不停止比赛计时钟。)随即B2迅速在后场
端线外掷球入界;球到前场被A2拦截转向,球碰B1后出界。此时(或之前),B
队教练员提出A1投篮时已经发生24秒钟违例,对此情况请求使用录像回放判定。
解释:
1、应给予录像回放;
2、如果录像回放的结果清晰地反映A1是在24秒计时钟信号响后投篮球离手。
则由主裁判员进行宣判:
a. A1投篮球离手时,A队已是24秒钟违例;
b. 取消A3投球中篮的3分;
c. 比赛在中断处由A队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注:本特殊规定由中国篮协裁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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