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国家农技推广模式比较研究

亚太国家农技推广模式比较研究


2024年4月30日发(作者:小米13手机)

亚太国家农技推广模式比较研究

摘要 农技推广在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扮演着极

其重要的角色。国外发达国家农技推广体系经过上百年的发展,逐

渐形成了一些较为成功的推广模式。通过对亚太地区,主要包括美

国、韩国、日本3个国家农技推广模式的介绍,并分析总结其特点

与经验,以为完善我国农技推广模式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农技推广;亚太国家;模式比较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

14-0282-03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载

体和桥梁,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决定了科技成果的实际效用[1-3]。据联合国fao数据库显示,2009

年平均每个农业经济活动人均耕地面积:美国63.5 hm2、日本2.8

hm2、韩国1.2 hm2、中国0.2 hm2,可见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程度

较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也大大低于农业发达国家。因此,了解

并学习国外现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总结可行性经验,可以为我

国今后建立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积累丰富的知识资源

[4-5]。

1 亚太地区主要国家的农技推广模式

国外的农技推广模式起源较早,最初部分国家的农业技术推广是

从农民团体自发形成的推广教育开始的,到20世纪初国家开始建

立起农业推广体系,逐渐开始了正规化的农业技术推广。至今为止,

形成了一些各具特色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1.1 美国模式

作为世界上的头号农业大国,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农

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其农技推广体系的形

成与3部法律的颁布有着重要的联系,即1885年国会通过的《赠

地法》成为各个州设立赠地大学的依据;1887年的《汉奇法案》,

在赠地大学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当于农业科研机构的农业试验站;

1914年,《史密斯和勒沃尔法》的颁布进一步要求各州立大学建立

农业推广中心,并代表政府负责农技推广方面的工作。从上述3部

法律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在建立农业推广体系的过程中,遵循着

以教育为基础、以科研为依据,最后将所有的农业技术系统全面地

推广到现实中,这就是目前我国总结出来的美国“三位一体”推广

模式[4-6]。其优点是可以及时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真实的生产力,

同时由于推广方与农户的直接接触,使生产中出现的任何关于技术

方面的不成熟或者缺陷,都可以非常及时地得到有效的反馈和解

决,美国就是遵循这样的模式将理论和实际恰当地结合,以良性循

环的方式运行整个农业生产。

1.2 韩国模式

韩国的耕地面积约190万hm2,总人口约4 764万人,户均耕地

面积约1.42 hm2。主要种植水稻,其次为蔬菜、果树等。由于四季

分明,夏天湿热、冬季干冷,7—8月台风暴雨天气较多,因此韩国

的总体土壤及气候条件不大适合发展农业生产。但是由于政府的重

视,在法规、政策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扶持,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

的发展。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积极依靠农业科学技术,致

力于发展以提高粮食产量为主的农业生产[7]。从农业的基础教育、

增加农业投入以及紧抓农民培训这3个方面着手,从中央到地方相

继建立起研究、推广一体化的农业振兴机构。国家农村振兴厅主要

负责农业技术的研究,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以及农民培训等工作

的管理机构,下设15个研究所、3个室(即计划管理室、农业经营

室以及热带工作室)、3个局(即实验局、指导局以及技术普及局)。

各县、乡分别设有指导所、农村振兴所等。这些机构均与农户保持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负责农户的技术开发和普及、对农民进行培训

等。

由于韩国第三产业的兴旺发展,导致农业人口逐渐减少,政府有

针对性地采取优惠政策,定期为种田农民举办农业专项技术培训,

尤其是在每年的冬季举办“冬季农民培训”,主要是总结这一年的

经验,并传授一些新技术,以此来帮助农民制定第2年的生产计划。

并按农民接受教育程度分4个层次:中学毕业生(探索自然期)、

务农初期(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农民接班人(独立务农)以及农

民技术员(提高和传授技术),经过一些培训,考试合格者将被颁

发农民接班人的证书,可以享受个人贷款、技术辅导等多方面的优

惠政策[8-9]。

1.3 日本模式

日本的国土面积为37万km2,人口却接近1.3亿人,自然资源极

度匮乏,但是日本的现状是农用地占国土面积的15%以下,农产品

自给率达到70%以上,稻米自给有余。因此,作为农业现代化高度

发达的国家之一,与农技推广体系密切相关。

为了保证科技成果能够迅速地转变为生产力,日本从制度法规、

财政拨款、培训教育等各个层次入手,建立了对科研成果进行推广

的多维体系。1948年制定的《农机改良助长法》,是日本农业及其

推广体系的根本法律,也是日本农业推广和改革的基本国策。从国

家到地方均建立了强大的科研队伍,“农业食品产业技术综合研究

机构”是最大的科研单位,目前研究人员总数超过1 600名,同时

还设立下属院校来培养农业技术人员。1947年的《农业协同组合

法》,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农业协同组合体系”,这是一个极具

日本特色的民间推广组织,主要从事指导事业,即与农业生活、农

民生活的改善以及农村文化等有关的教育活动[10-12]。地方的农

协组织不仅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还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展示,如

著名的“东京农业节”,不仅给农民展示农业成果的机会,而且促

进了农民对新的农技推广技术的了解。

2 亚太国家农技推广模式的经验与特点

2.1 政府对农技推广工作高度重视

无论是美国、韩国还是日本,其拥有成功的农技推广体系的第一

条件都是得到了全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美国国会专门设

立了农业推广组织和政策委员会,宗旨是行政决策和组织并领导全

国性的农业项目。韩国政府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农业

生产的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以及预测后,为了让农民可以在第一时

间了解到相关信息,已在全国实现了电子计算机网络化。日本的农

技推广体系隶属政府农业部门,由农业部下属的推广组织进行农技

推广[13]。

2.2 研究与推广相结合

研究的目的是应用于实践,转化为生产力的提高;同时,从事于

农业生产的农户也希望有较好的技术来减轻体力劳动,提高劳动效

率等。因此,研究和推广应该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美国的州立大学

直接进行农技的推广工作,将教育、科研、推广三者集合起来。虽

然日本的推广体系是独立于农学院和试验站建立起来的,但是县级

的试验站和推广机构都是由县政府的农业局直接领导,所以二者之

间保持了亲密的合作关系。韩国主要由农业振兴站统一研究并实施

推广[14-16]。

2.3 高度重视农民教育

提高农民的素质不仅可以加快农民对推广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而

且可以使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找出更适合自己的生产方式。美

国政府提供大量资金在贫困地区兴办中小学,在农村中学开办农业

课程以及在农学院开展对成人农民的教育。韩国政府针对日趋减少

的农业人口,从中央到地方各农业振兴机构定期举办农民培训班和

农业专项技术培训班以及“冬季农民培训”等。日本政府一边积极

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兴办一批2~3年制的农业大学,以培养大批

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人才,同时更加大力的发展中等教育,意在提

高基层农民的文化素质。

2.4 较为充足的资金投入

美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来源于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各所

需的专项技术推广经费的预算均有国会进行审批,每年全美用于农

业技术推广方面的经费达20亿美元。日本的农技推广经费由中央

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一部分是确定的农技推广事业费,将按

照人口、耕地、村庄数目定额拨付;另一部分是农业改良普及项目

补助费,按特殊业务需要进行专项拨款。韩国政府在保证科研、推

广等人员正常工资的情况下,对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实行项目管理

的方式,经费较为充裕[17]。

3 对完善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启示

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

院已经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发展方向。我国的农业

将向着区域化、优质化、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借鉴外国的经验

是很必要的。

3.1 注重科研、教育和推广的有机结合

所谓的将科研、教育和推广服务进行有机地结合,即既重视科研

和教育,又不放松将农业科技成果较快地转化为生产力,三者之间

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美国将科研和推广的结合为美国农业的迅速

发展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我国目前由于点多、面广,很容易发生

网破的现象,也是我国当前农技推广转化率较低的原因之一。因此,

我国应该加强三者之间的结合,迅速、有效地将尽可能多的农业技

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2 用立法的方式完善农技推广管理体制

政府作为农技推广的主要投资主体,为农业技术研究机构提供充

足的经费支持,为农技推广人员提供基本的工资、津贴以及各种较

为完善的生活服务,政府这些行为的目的是激励研究人员、推广人

员研究农业技术并将其推广[18]。为保证政府的财政投入均用于农

技服务中,应该用立法的方式来保证各项经费的完整落实,日本政

府于1956年颁布了《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的有关规定》,以法令的

形式规定各级政府向农户发放技术引进资金,稳定农业经营,提高

财政支出的使用效率。

3.3 提高农业教育

从表1可以看到,我国的农业人口数远远高于部分发达国家,因

此对农业的教育是我国建立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必要条件。提高农

业教育包含3个方面:第1方面是提高农业高等教育,这是保证农

业技术科研成果的必要途径。研究表明,我国的高等教育投资过低,

且受过高等教育的毕业生中常常会出现较高比例的结构性失业,很

多学生在选取专业的时候找热门专业,但等到毕业时,就业结构可

能已经发生变化,而农业高等教育毕业生一直是我国较为需要的,

也为国家农业科技提供人才;第2方面是提高中等教育,即对高中

以及中专的学生提供专门的农业知识培养,也为农技推广提供可用

人才,努力将我国的新生代劳动力送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第3方

面是提高初等教育,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初等教育,也包含对部分上

学较少的种田农民的初等教育,这些成人虽然缺乏知识,但是拥有

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生活经验,这是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农业技

术研究者都很缺乏的。

3.4 为农业技术研究者提供实践机会

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农业技术研究者虽然拥有较为丰富的知识,

但是极度缺乏实践,对很多研究成果遇到的现实障碍很难解决。因

此,针对我国3~4年的高等教育,应该分出1年左右的时间走进

农村进行“实习”,这样不仅可以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经验中,还能从实践中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以促进以后的学习。

目前,我国香港地区对来港继续接受教育的学生一般要求1年或者

更多的工作经验,就是讲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表现,对于我国农业院

校的研究生、博士生的选拔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5 加大对农技推广的财政投入

充足的经费支持是农技推广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美国等均

建立了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多方融资机制来保证农业推广经费的充

足,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资金不足的情况,可以从2个方面入手:

一是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增加农业推广项目的额专项经费支出,

也可以从和农业相关的税收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建立起农业技

术推广基金,为农技推广提供资金;二是多渠道地增加资金支持,

除了国家必要的财政投入外,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各

企业参与农业科研和推广,也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并

适当改善农业技术的基础设施和农技推广人员的待遇,使农技推广

技术落到实处[19]。

4 参考文献

[1] 黄季焜,胡瑞法,张林秀.中国农业科技投资经济 [m].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2]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技推广:

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j].管理世界,2004(5):50-57,75.

[3] 王慧军,李华友.国外农技推广组织特色及借鉴意义研究[j].

华北农学报,2003(s1):9-13.

[4] 美国农业技术推广考察报告[j].北京农业,2007(12):

49-51.

[5] 徐志平.美国的农业技术推广[j].福建农业,1997(7):39.

[6] 赴美农技推广培训考察情况报告

[eb/ol][2013-05-20].http://

/fanwen/kaochabaogao/.

[7] 王建强,孔丽萍.韩国农技推广体系的现状及启示[j].世界

农业,2005(2):33-35.

[8] 王玉芹,杨晓蓉.韩国农业信息技术的特点和发展方向[j].

情报杂志,2004(10):95-96,99.

[9] 王力.外国农技推广与我国农技推广的比较研究[j].现代农

业科学,2009(4):254-256.

[10] 张雅琦,郭亚莉.借鉴日本农技推广模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制

度[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6):40-42.

[11] 邓定辉.日本的农技推广体制、队伍和经费[j].中国农技推

广,1996(4):15.

[12] 叶少平.日本农技推广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农技推

广,2002(6):18-19.

[13] 信乃诠.国外农业(技术)推广体制的调查报告[j].农业科

技管理,2010.29(5):1-5.

[14] 朴永范.韩国农业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体系[j].世界农业,

1994(10):50.

[15] 杨映辉.国外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j].中国

农技推广,2004(5):16-17.

[16] 张朝华.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经验极其对中国的

借鉴[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8):100-103.

[17] 李君霞,张锦霞,尹小莉.国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发展及

经验借鉴[j].青海农林科技,2012(8):100-103.

[18] xiu guang z,ping realization path of japan’s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nd its precious experience for

china[j].a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2012(12):10-12,

18.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国际统计年鉴-2013[m].北

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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