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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帕金森病的诊断标准〔2021版〕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帕金森病及运动障碍学组
中国医师协会神经内科医师分会帕金森病及运动障碍专业委员会
中华神经科杂志, 2021,49〔04〕
帕金森病〔Parkinson's disease〕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在我国65岁
以上人群的患病率为1 700/10万,并随年龄增长而升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1]
。
该病的主要病理改变为黑质致密部多巴胺能神经元丧失和路易小体形成,其主要生化改变
为纹状体区多巴胺递质降低,临床病症包括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缓慢和姿势平衡障
碍的运动病症
[2]
及嗅觉减退、快动眼期睡眠行为异常、便秘和抑郁等非运动病症
[3]
。近10
年来,国内外对帕金森病的病理和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技术等方面有了更深入、全
面的认识。为了更好地标准我国临床医师对帕金森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我们在英国UK
脑库帕金森病临床诊断标准的根底上,参考了国际运动障碍学会〔MDS〕2021年推出的
帕金森病临床诊断新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对我国2006年版的帕金森病诊断标准
[4]
进
行了更新。
一、帕金森综合征〔Parkinsonism〕的诊断标准
帕金森综合征诊断确实立是诊断帕金森病的先决条件。诊断帕金森综合征基于3个核
心运动病症,即必备运动缓慢和至少存在静止性震颤或肌强直2项病症的1项,上述病症
必须是显而易见的,且与其他干扰因素无关
[2]
。对所有核心运动病症的检查必须按照统一
帕金森病评估量表〔UPDRS〕中所描述的方法进行
[5]
。值得注意的是,MDS-UPDRS仅能
.
作为评估病情的手段,不能单纯地通过该量表中各项的分值来界定帕金森综合征。
二、帕金森综合征的核心运动病症
1.运动缓慢:
即运动缓慢和在持续运动中运动幅度或速度的下降〔或者逐渐出现迟疑、犹豫或暂停〕。
该项可通过MDS-UPDRS中手指敲击〔3.4〕、手部运动〔3.5〕、旋前-旋后运动〔3.6〕、
脚趾敲击〔3.7〕和足部拍打〔3.8〕来评定。在可以出现运动缓慢病症的各个部位〔包括
发声、面部、步态、中轴、四肢〕中,肢体运动缓慢是确立帕金森综合征诊断所必需的。
2.肌强直:
即当患者处于放松体位时,四肢及颈部主要关节的被动运动缓慢。强直特指"铅管样"
抵抗,不伴有"铅管样"抵抗而单独出现的"齿轮样"强直是不满足强直的最低判定标准的。
3.静止性震颤:
即肢体处于完全静止状态时出现4~6 Hz震颤〔运动起始后被抑制〕。可在问诊和体
检中以MDS-UPDRS中和为标准判断。单独的运动性和姿势性震颤〔MDS-UPDRS中和
3.16〕不满足帕金森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三、帕金森病的诊断
一旦患者被明确诊断存在帕金森综合征表现,可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临床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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