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发(作者:佳能5d3使用视频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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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工程施工技术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指建筑的结构系统由混凝土预制构件(部件)为主构成的装配式建筑。
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总体要求,规范了装配式混凝土建
筑的施工。
一、基本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装等专业,编制相互协同的施工组
织设计。
(3)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前,应组织设计、生产、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图纸
会审,确定施工工艺措施。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
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复核及验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管理和施工技术特点,按计划规定期对管理人员及作
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
(5)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和机电设备等各专业以及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
装等各环节的综合要求。
(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宜采用自动化、机械化、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
(7)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
(8)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要求,合理选择和配备吊装设备;应根据预制构件
存放、安装和连接等要求,确定安装使用的工(器)具。
(9)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无或构件进行试安装,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
案。
(10)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的施工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1)预制构件吊装、安装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各工序的施工,应在前一道工序
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工序控制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2)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灌浆施工人员
应进行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结构施工全过程应对预制构件及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等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出现
损伤或污染。
(14)工程施工宜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全过程、全专业的信息化,并应采取措施保证信息安
全。
二、施工准备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定,进行施工措施复核及验算、编制装配式
结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宜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制
构件运输与存放、安装与连接施工、成品保护、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
应急预案等内容。
(2)现场运输道路和存放堆场应平整坚实,并有排水措施。运输车辆进人施工现场的道路,
应满足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卸放、吊装工作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并应有满足预制构件周转使
用的场地。
(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装配式结构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对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装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验算后选择起重设备、吊具和吊索,在吊装前,应由专人检查核对确保型号、机具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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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一致;
2)安装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检查核对已施工完成结构部分的质量,测量放线后,标出安装定
位标志,必要时应提前安装限位装置;
3)预制构件搁置的底面应清理干净;
4)吊装设备应满足吊装重量、构件尺寸及作业半径等施工要求,并调试合格。
三、构件进场
(1)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对构件生产单位设置的构件编号、构件标识进行验收。
(2)预制构件进场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件立
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3)预制构件进场时,构件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内
容:
1)出厂合格证;
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3)钢筋复验单;
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
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4)预制构件装卸时应采取可靠措施;预制构件边角部或与紧固用绳索接触部位,宜采用垫
衬加以保护。
(5)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类设置存放场地。
存放场地宜设置在塔式起重机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6)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的方式,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采
用靠放方式时,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
(7)预制水平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各层支垫应上下对齐。垫
木距板端部大于200mm,且间距不大于1600mm,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两
个月。
(8)预制构件堆放时,预制构件与支架、预制构件与地面之间宜设置柔性衬垫保护。
(9)预应力构件需按其受力方式进行存放,不得颠倒其堆放方向。
四、构件安装与连接
(1)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吊装顺序提前编号,吊装时严格按编号顺序起吊;预制构件吊
装就位并校准定位后,应及时设置临时支撑或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2)预制构件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起吊宜采用标准吊具均衡起吊就位,吊具可采用预埋吊环或埋置式接驳器的形式;
专用内埋式螺母或内埋式吊杆及配套的吊具,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定选用;
2)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及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适宜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在吊装
过程中,吊索与构件的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
3)预制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构件吊装校正,可采用起吊、静停、
就位、初步校正、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起吊应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不应越档操作。
(3)竖向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预制构件应按照施工方案设置稳定可靠的临时支撑;
2)对预制柱、墙板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不宜小于柱、板高的2/3,且不应小于
柱、板高的1/2;下部支承垫块应与中心线对称布置;
3)对单个构件高度超过10m的预制柱、墙等,需设缆风绳;
4)构件安装就位后,可通过临时支撑对构件的位置和垂直度进行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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