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盗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呈请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示

公安机关对盗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呈请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示


2024年3月13日发(作者:苹果7plus屏幕多大)

同意冻结。

×××

20XX年1月20日

同意冻结,请局长批示。

刘××

20XX年1月20日

呈请冻结存款/汇款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李××,男,生于1968年11月22日,出

生地:××市,汉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码:

22××××,户籍所在地:××县×镇,现住址:××县×镇××街×

×号,无业。违法犯罪经历:20XX年12月7日因涉嫌盗窃

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经××县人民检

察院批准,12月16日由我局执行逮捕。

现呈请冻结犯罪嫌疑人李××的存款/汇款,理由如下:

20XX年12月7日18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窜

至××县×镇××街××商场旁边一个小吃店附近,趁顾客郭××

不备之机,用随身携带的金属镊子将郭放在上衣左下口袋内

的一部三星E258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480元)盗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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