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过户被要求终身保底消费这是哪个上面的规定

靓号过户被要求终身保底消费这是哪个上面的规定


2024年3月10日发(作者:金士顿sd卡质量怎么样)

青锋

浙江台州的市民王某近日到当地营业厅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过户给其母亲用,其没有

想到,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告知其要预存400元,并要终身每月消费89元。王某

询问为什么要附加这样的条件,电信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上面的规定。那么,

这里不仅要问,这是哪个“上面”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近年来三大电信运营商不断提速降费,加上即时通话工具的不

断更新,人们对手机通话的需求越来越低,如此要求用户终身每月消费多少元,似

乎不符合实际,更似强人所难。

据浙江台州有关电信营业厅解释,其内部对过户的手机号码有个内部规定,这个规

定明确,级别最高的““*AAAAA”号码,预存款要5万元,保底消费要求每月889元,

时间是长期,或者换句话说,就是终身。而王先生被要求预存400元,终身消费

每月89元的,只是他们规定中的较低级别三级,属于“ABBA”号码。对此,王某认

为,这是“霸王条款”。

事实上,类似浙江台州这种被称之为“靓号”的手机号码,电信营业部门要求用户预

存一定的款额的现象,不止台州一个地方存在。打开北京某移动营业商的官网,可

以看到其靓号使用规则表明,8个6或者8个8、8个9的手机号码,需要预存

28.8万元,月承诺消费6000元,协议期要48个月。而即便是ABAB这样的号码,

也要预存2400元,月消费100元,协议期为24个月。

除了浙江台州和北京,四川乐山有一用户也曾遭遇这种情况。该用户拟将一个用了

十余年的尾数4个3的号码过户,营业员先是告诉其这是五级靓号,不能直接过

户,需要领导批,后又告知其,如果过户,则要预存7500元,并终身保底每月消

费289元。该用户表示异议,认为自己的号码从另外一个运营商携号转过来时,

并没有被要求有最低消费,而且已经使用十余年。电信运营商回复称,这是近日出

台的规定。用户询问是哪个部门、哪一级别的部门出台的规定,对方只是一个“我

们有规则”就将客户打发了事。

对于这种电信运营商单方面强制用户预存话费、强制最低消费的情况,四川乐山用

户质疑其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尤其是,一个使用了十余年的手机号码,当初

双方签订有协议,而且,当初的协议

明确了甲乙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而当用户过户时,却被单方面要求强制更改,

是否违约?是否有失协议对等公平原则?

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

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

费或占用费”。该条规定同时明确,码号申请人获准使用码号资源后,只有电信主

管部门可以采用指配、随机选择和拍卖等方式分配码号。而且,“码号资源拍卖管

理办法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由上可见,电信运营商单方面强制用户预存话费、强制用户月最低消费,不仅是格

式合同,“霸王条款”,同时也涉嫌越权。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此采取措施,切实保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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