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发(作者:)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
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条件
教育部一般项目(不限项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限项申报) 参照2020年制定,待正式通知发布
后再予制定。
1.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
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
申
报
职
称
和
年
龄
要
求
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
士学位。
2.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
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
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
3月15日后出生)。
3.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
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
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
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
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1.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
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
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
以
下
情
不
得
申
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
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
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
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
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3)条款规
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
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
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
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
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
证明;
4. 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
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
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
格。
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
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
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
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
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
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
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
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1年*月*日以后出生,具
体日期待正式通知)。
况2.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
报 3. 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
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
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
其
他
要
求
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
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
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3.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
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
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
5. 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
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教育部项目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
员参与其他课题组数量等不作限制,
但不宜超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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