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发(作者:)
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粮食局
• 【公布日期】2012.11.06
• 【字 号】沪粮办发[2012]1号
• 【施行日期】2012.11.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
正文
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通知
(沪粮办发〔2012〕1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解本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进展情况的通知》(国粮办财(2012)177号)的要求,请各区(县)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按照报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的说明,于2012年12月3日前报送截至2012年11月30日的有关数据。请各有关单位对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顾 全
电话(传真): 62729390
电子邮箱:***************.cn 附件:1、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一);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二); 3、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三);
4、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四)。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一)
填报单位: 单位:个,人
5.粮食部2.改制企业数
3.粮食现有企当年
1.年份
企改制企已改制业
数
头其其企业数
企业数
龙业中
业小计 在岗 不在化人数
数
当1998~年2012年
数
其
其岗人产置数 2012年
(1) (2) (3) 当年安1998~4.职工人数
门新增
就业岗位
6.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再
就业人数
小中:累中:计
粮食
计 粮食
部门
部门
中:中:业小 小
股份股份数
计 计
制公制公司制 司制
2012
年
注:1.表(二)数据为表(一)数据的其中数。
2.国有粮食企业数:报告期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独立核算粮食企业总数,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附营企业。
3.现有企业中已改制企业数:报告期内,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中已完成改制的个数,以2012年企业数为基数,不能大于2012年企业数。
4.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报告期内,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认定的国有粮食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
5.在岗职工:报告期内,在企业上岗并领取工资的职工。不在岗职工:报告期内,不在企业工作,但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企业统计的职工。
6.职工人数(1)=(2)+(3)。
7.粮食部门新增就业岗位人数:是指通过新增就业岗位安排的社会人员就业和粮食部门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
8.安置富余职工人数:报告期内,通过企业改制、组建新的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进入地方再就业系统等方式,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含地方政府安置职工人数,粮食部门安置职工人数。
附件2: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二)
填报单位: 单位:个,人
5.粮食部6.安置企业富余4.职工人数
门新增 职工再
1.年份
企2.改制企业数
3.粮 业数
现有企当年
业中
改制企已改制业数
企业数
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
小计
股份制公司制
小计
股份制公司制
其中:
数
就业岗位 就业人数
当年安1998~(1) (2) (3)
置数 2012年
不在小计 在岗
岗人
人数
数
当年
数
1998~2012年
其
其小中:累中:计 粮食 计 粮食
部门
部门
2012
年
注:1.表(二)数据为表(一)数据的其中数。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数:报告期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的独立核算粮食购销企业总数。
3.现有企业中已改制企业数:报告期内,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已完成改制的个数,以2012年企业数为基数,不能大于2012年企业数。
4.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数:报告期内,被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认定的国
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个数。
5.在岗职工:报告期内,在企业上岗并领取工资的职工。不在岗职工:报告期内,不在企业工作,但仍与企业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并由企业统计的职工。
6.职工人数(1)=(2)+(3)。
7.粮食部门新增就业岗位人数:是指通过新增就业岗位安排的社会人员就业和粮食部门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
8.安置富余职工人数:报告期内,通过企业改制、组建新的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进入地方再就业系统等方式,实现下岗职工再就业。含地方政府安置职工人数,粮食部门安置职工人数。
附件3: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三)
填报单位: 单位:人,千万元
1.现有企业职工参加
2.企业分流安置职工资金筹集情况
社会保险人数
年份
(1) (2) (3) (4)
养老失业医疗保累计保险 保险 险 筹
集资金
其中 (7)
当年其中 (10)
截至报告(5) (6)
财政企业筹
集资金
(8) (9)
财政企业补助 自筹
期
累计资金缺口
补助 自筹
2012 年
注:1.表(四)数据为表(三)数据的其中数。
2.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数,不能大于现有职工人数。
3.参加医疗保险人数: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数,不能大于现有职工人数。
4.累计筹集资金:各地实施企业改革政策以来,通过财政补助、企业自筹等方式累计筹集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资金。
5.当年筹集资金:报告期内,通过财政补助、企业自筹等方式筹集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资金。
6.截至报告期累计资金缺口:截至报告期,各地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累计所需资金缺口。
附件4: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情况调查表(四)
填报单位: 单位:人,千万元
1.现有企业职工参加
2.企业分流安置职工资金筹集情况
社会保险人数
年份
(1) (2) (3) (4)
养老失业医疗保累计(5) (6)
其中 (7)
当年(8) (9)
其中 (10)
截至报告保险 保险 险 筹 财政集资金
企业筹 财政企业集资金
补助 自筹
期
累计资金缺口
补助 自筹
2012年
注:1.表(四)数据为表(三)数据的其中数。
2.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数,不能大于现有职工人数。
3.参加医疗保险人数:报告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数,不能大于现有职工人数。
4.累计筹集资金:各地实施企业改革政策以来,通过财政补助、企业自筹等方式累计筹集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资金。
5.当年筹集资金:报告期内,通过财政补助、企业自筹等方式筹集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资金。
6.截至报告期累计资金缺口:截至报告期,各地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累计所需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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